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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对天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孚控股”)申请预重整一案进行了登记,并于9月17日作出(2026)浙0782综调29887号通知书,确定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担任天孚控股的预重整管理人。
请天孚控股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6年11月13日下午17时00分止,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方式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现场或邮寄申报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州西路381号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叶律师13566716305,电子邮箱404612954@qq.com。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需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附利息的债权自预重整申请登记通知时(2026年9月14日)暂停计息,若进入正式破产程序时,按照法院受理裁定书确定的日期顺延。具体申报事项与规则详见债权申报权利义务告知书。天孚控股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天孚控股清偿债务或返还财物。
管理人暂定于2026年11月27日下午14时00分通过网络“钉钉系统”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天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6年10月9日
天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