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碰”出来的事故
牵出六年骗保链条
本报记者 俞可薇 通讯员 林杰荣 秦李娜
本报讯 “砰”的一声,两辆车在村道上轻轻碰了一下。没有刹车痕,没有惊呼,下车查看车况的当事人神情“淡定”。宁波奉化萧王庙街道棠云西江漂流附近,两辆车“偶遇”相撞。理赔流程看似顺畅,保险公司却起了疑:为何频繁出险的总是同一批人?为何事故地点多在偏僻村道?为何损失金额总卡在理赔临界区间?
近日,奉化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的防范诈骗专题普法宣讲会上,揭开了这一横跨6年、涉案30余人的骗保链条。
时间回溯到2018年4月,奉化溪口镇一条山间道路上,陆某某策划了第一起虚假事故。此后,一条分工明确的骗保产业链悄然成型:专人提供车辆、专人扮演当事人、专人负责报案与理赔,各司其职。
作案“剧本”高度固化:专挑监控稀疏的乡村道路、高速出入口,刻意制造两车相撞的假象,再以被保险人身份申请理赔。六年间,该团伙在奉化溪口、萧王庙、江口、尚田及余姚、海曙等多地作案23起,骗取多家保险公司保险金38万余元。
冯某、张某是链条中协助作案的从犯。冯某参与4起,涉案8万余元;张某参与3起,涉案5万余元。2025年1月至2月,二人先后被采取强制措施。
案发后,主犯陆某某全额退赔,取得4家保险公司书面谅解。冯某、张某也分别退赔全部违法所得。2025年9月,奉化区检察院审查认定,二人系从犯,有坦白、自首、全额退赔、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不起诉”不等于“免于追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二人的保险诈骗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025年11月,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二人行政处罚。同年12月底,公安机关回函称已作出处罚决定。
案件办结后,检察院没有止步。今年4月至5月,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先后走访多家保险公司,针对理赔审核不严、异常出险预警缺失、跨区域信息不通畅等漏洞,建议强化全流程风险排查,搭建异常出险数据共享机制,对高频出险、集中理赔、多人关联作案的车辆及人员建立风险“黑名单”。
宣讲会现场,检察官现场拆解了保险诈骗高频套路:制造单方事故、虚构事故成因、夸大车辆损失、找人顶包出险等。同时警示群众,“帮忙出险、顺带理赔”并非小事,已涉嫌共同违法犯罪,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留下违法征信记录。
课堂后排,坐着曾经参与虚假骗保的“涉案当事人”——冯某和张某。“以前总觉得只是轻微碰车、走个保险,顶多是占小便宜,却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冯某悔悟道。
承办检察官提醒,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如发现保险诈骗线索,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110报警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