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劣质爬爬垫
黑心商家获刑8年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翁海珍 潘茜
本报讯 网上买的爬爬垫,5个月宝宝用了全身起红点。近日,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办结了一起生产、销售劣质爬爬垫的案件。商家邓某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0万元。
根据国家认监委规定,婴幼儿爬爬垫必须通过CCC认证才能上市销售。2024年9月,经消费者举报,玉环市市场监管部门在邓某工厂查获154个未获CCC认证的婴幼儿爬爬垫。经检测,这些爬爬垫不仅小零件易脱落,增塑剂还严重超标,长期接触可能影响儿童发育。
因涉案金额已达刑事立案标准,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但在侦查期间,邓某仍转移设备至湖北武汉继续生产,去年12月再次被查获494件不合格产品。
经查,邓某自2023年起,在无资质情况下,使用劣质材料仿制爬爬垫,通过电商平台销售140余万元。尽管邓某辩称不知需CCC认证,但证据显示其曾向客户提供他人认证证书,且被监管部门明确告知要求。多名消费者反映孩子使用后出现过敏症状,邓某仅作退款处理。
玉环检察院认为,邓某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