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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评论

调查表只能填“满意”或“非常满意”,让人非常不满意

  特约评论员 胡建兵

  日前,辽宁鞍山铁西区实验学校被曝要求学生在《校园餐调查表》中仅能填写“满意”或“非常满意”,该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之后,铁西区教育局发布情况说明称,区委、区政府已责成区纪委、区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核实,已重启不记名问卷调查以确保意见真实、过程公正,后续将依据调查结果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该校此番操作,根源在于担忧真实反馈暴露校园餐品质缺陷、管理漏洞等问题,进而影响学校声誉及考核成绩。学校通过强制学生选择“满意”选项,刻意营造“管理规范”“学生满意”的虚假表象,本质是为规避因负面评价引发的追责风险,尤其在食品安全、营养搭配等关键领域。这一行为凸显部分教育管理者政绩观存在偏差,过度执着于“满意度数据”而忽视实际服务质量,甚至以形式主义手段干预调查结果,严重违背教育治理的客观原则。

  更为严重的是,该校要求学生擦除调查表中“不满意”选项,直接导致问卷结果丧失客观性。教师作为教育者,带头引导学生造假,公然违背教育基本准则,不仅引发公众对学校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的强烈质疑,更构成“反面教育”,可能扭曲学生价值观,破坏教育公平公正的基石,使学生对规则意识与诚信理念产生错误认知。

  同时,该行为难免引发外界对学校与餐饮供应商存在利益关联的合理怀疑——结合近年来校园餐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背景,此举或成为掩盖潜在利益输送及管理问题的工具,暴露出校园餐监督机制流于形式的突出弊端,亟待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如依法公开校园餐供应商资质、采购流程及成本明细,从源头遏制腐败风险。

  从监管层面看,铁西区教育局组建联合调查组开展核实处理,符合《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相关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发现被督导对象存在不履行教育职责情形时,应依法启动问责程序。该校强制学生填写“满意”的弄虚作假行为,已构成“对教育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责情形。处理过程中,需严格遵循“依法问责、分级实施、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原则,精准区分直接责任人与管理责任人,对涉事教师、学校负责人可依法依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应移交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教育局需严格执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及地方实施细则,将统计造假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同时制定《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明确指标含义、逻辑关系及填报流程,要求数据通过省级与国家级平台双重校验,确保数据一致性,并严格执行“学校初报-区级初审-省级复审”流程,督促学校建立统计台账,留存原始凭证及佐证材料,保障数据可追溯;此外,还应推进政务公开,将相关统计结果纳入教育经费监测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从源头防控到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

  而在校园餐管理方面,可将食堂满意度与学校评级、校长绩效直接挂钩,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同时通过电子平台实时公示食材来源、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关键信息,利用AI系统监控后厨操作流程,开放手机端监控端口供家长查看,以技术赋能提升监督实效,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推动学校破除形式主义、回归育人本质。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调查表只能填“满意”或“非常满意”,让人非常不满意 2025-10-22 27724510 2 2025年10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