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赡养千千结 守护最美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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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王昆明进行“面对面”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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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干警王鑫涛联合市人大代表、执行联络员召集老人子女一起化解赡养费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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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干警沈津俊上门回访老人 |
口述:王昆明 王鑫涛 沈津俊 整理:陈贞妃 茹玉
秋意渐浓,又逢重阳。这个承载着敬老深情的传统节日,总让人格外关注老年人的冷暖与权益。在法院,涉老的纠纷案件五花八门,但赡养纠纷始终是最牵动人心也最考验“情与法”平衡的一类。它不像其他纠纷那样是非分明,往往缠绕着陈年旧怨、手足比较、观念冲突,可谓“剪不断,理还乱”。
在重阳节来临之际,湖州法院的法官、执行干警分享了三个刚刚落槌的赡养故事。这些故事里,有被“面子”绊住的亲情,有育有九子母却难养的无奈,也有对亲情回归的终生祈盼。它们如同镜子一般,映照出家事审判中的司法温度与人性洞察。
“面子”之下,应是安放亲情的“里子”
84岁的许阿婆育有三儿一女。早年一家人商定:大儿子杨成赡养母亲,二儿子负责父亲,三儿子照顾奶奶。后来,奶奶与父亲相继离世,身体硬朗的许阿婆便一直与杨成共同生活。
然而半年前,因与儿媳一次拌嘴,许阿婆拎起包袱搬到了外嫁女儿杨淑家中。这一走,触动了杨成心中最敏感的那根弦。在他眼中,两个弟弟都已为长辈送终尽孝,而母亲的出走,无疑是对他孝心的否定。“讲好的,妈由我赡养,现在她住到妹妹家去,别人怎么看我?”杨成坚持要求母亲搬回来。
可杨淑和许阿婆都不乐意。杨淑坦言,哥嫂平时在厂里上班,甚至都没时间给母亲做饭,根本照顾不好母亲。母亲洗澡擦身不方便,也不好意思让儿子帮忙。自己虽是外嫁女,但只要母亲愿意,自己照顾她也是理所当然。
双方因为“跟谁住”争执不下。最终,在杨淑提议下,许阿婆把四个子女全都告上了德清法院,希望由法官来给她的晚年生活、兄妹之间今后的赡养义务等下个“定论”,让她好名正言顺地跟女儿生活。
得知其中原委,我哭笑不得。案子是以赡养费纠纷起诉,可大家想解决的是许阿婆跟谁生活,这并非一纸判决能够解决。于是,我带着法官助理和人民调解员上门,希望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一家人的矛盾。
我们先见了许阿婆。满头白发的她坐在藤椅上,说起这段时间的处境:“我知道老大怕别人说闲话。他也孝顺我,可我在闺女这住得更自在。”
许阿婆态度明确,希望由女儿照顾晚年。二儿子三儿子也认为母亲跟着妹妹更安心。矛盾的核心在于如何打破杨成的世俗观念。
我们单独把他拉到院子里,与他推心置腹:“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阿婆跟闺女住,照顾起来确实比你方便。你按时给生活费,再常去看看,大家只会说你顾大局,不会说你不孝顺。”
一番长谈,杨成终于松口,只提出一个请求:母亲的身后事必须由自己操办。对此,几个弟妹都没意见。最终,四个子女达成了调解协议:许阿婆随女儿共同居住,三个儿子每年分别支付生活费5000元,今后的大病医疗支出由四人均摊。
儿孙满堂,赡养却是一盘散沙
王奶奶的案子,是我至今遇到过人数最多、最复杂的赡养费执行案件。
最初在养老院见到王奶奶时,她正躺在单人间的床上,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王奶奶年轻时可是村里的能人。”护工的语气透露着惋惜,“谁家有事,她都热心帮忙,还帮子女们带大了好几个孙辈。”
这位90岁的老人一生育有五子四女。本该是人人羡慕的人丁兴旺之家,为何会在晚年独居养老院,甚至与子女对簿公堂?
当我挨个联系九名子女,十多年的家庭纠葛渐渐浮现。王奶奶的九个子女年纪最大的70多岁,最小的也将近60岁。十多年前老伴去世后,自觉身体还算硬朗的王奶奶搬去了最小的女儿家中居住。因为小女儿的孙子患有智力疾病,王奶奶一起帮衬着照料。由于自己存有积蓄,彼时子女们无需为她的赡养问题操心。直到2018年,王奶奶突然中风瘫痪在床,赡养问题摆在眼前,子女之间暗藏已久的矛盾彻底爆发。
起初,几个女儿一起轮流负责照料王奶奶,日子也还过得去。可随着王奶奶病情逐渐严重,大家都无力照顾,便集体商议将王奶奶送至养老院。王奶奶的积蓄很快耗尽,五个儿子中仅有两人愿意分担费用,其他三人愤愤不平——“妈是在她家摔倒的,这些年一直在帮衬她,钱也都花在她家了,理应由她负责”。
不患寡而患不均。原本愿意承担的两个儿子,见兄弟推诿,索性也不再支付。无力负担养老院费用的王奶奶只好将九个子女告上安吉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法院依法支持王奶奶诉请,判令九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
然而,一纸判决未能唤回孝心。赡养费迟迟未至,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到了我手中。
为彻底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我们依托四级联动源头化解执行难工作机制,通过村镇执行联络员,把分散在各处的九兄妹聚到了一起。调解当天,会议室里坐得满满的。除了法院干警和当事人,还有湖州市人大代表、执行联络员。主题只有一个:算亲情账。
在王奶奶弟弟的协助下,我们一桩桩理清老人为每个子女的付出,也算明了她毕生积蓄的流向。在事实面前,子女们渐渐沉默。
最终,九个子女全部签署了和解协议,承诺履行赡养义务。两名患病女儿量力而行,每月承担100元。王奶奶的晚年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钱能到位,亲情能否“回归”?
今年夏天,我接手了一起令人唏嘘的赡养费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是年近九旬的唐大爷,而被执行人是他的长子唐某。
唐大爷家中三个子女,唐某是长子,因家境困难幼时被送养。因为心怀愧疚,待唐某长大后,唐大爷帮他解决工作上的问题,还将名下房产也登记到他名下。多年后,那套房子遇上拆迁,一家人坐下来商定:由唐某按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二女儿和三儿子主要负责父母的日常照料。
这本是一个看似公平的家庭约定,可不过一年光景,平衡就被打破。唐某陆续拖欠赡养费,直至完全停付。老人无奈,只得将亲生儿子起诉至南太湖法院。
判决很快下来了,唐某需支付累计4万余元的赡养费,并继续按月履行。可钱,迟迟没有到位。
我第一次去唐某家,他态度不算恶劣,但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这样的话,我听过太多,经济困难往往是表象,背后深藏的常是隔阂与嫌隙。
我没有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在村书记的帮助下,联系到了唐某的女儿。这个已经成家的女孩很是通情达理。说起父辈的恩怨,她只有心疼:“爸爸不是爷爷带大的,两人本来就不亲近。现在一家人为了钱闹上法庭,我也很难过。”那句“难过”里,藏着对家庭圆满的渴望,也藏着一份跨越隔阂的理解。
家庭的结,或许终究要靠亲情来解。
那段时间,我和同事们成了唐某家的“常客”。有时正式谈话,有时路过聊聊。我们不只讲裁判文书,更聊老人的身体状况,聊老人对他的思念和付出,聊他女儿会如何看他这个父亲。
经过反复沟通,唐某终于在女儿的帮助下将拖欠的赡养费全部结清。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唐大爷时,他连说了三声“谢谢”,并表示希望唐某多来家里走动。
回程路上,我思绪万千。事实上,唐大爷经济并不窘迫,另外两名子女也都十分孝顺。唐某的这笔赡养费,从经济上来说,对他或许并没有那么重要。他坚持诉讼,或许只为换来儿子一句问候、一次探望。
法律可以规定义务,却无法规定孝心;可以强制执行财产,却无法强制唤醒亲情。我们所能做的,便是俯下身去,耐心倾听,在法律架起的支点上,一点点撬动那些被遗忘的亲情,让老人们能够安享的,不仅仅是一个物质无虞的晚年,更是一份心安与温情。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