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推动高水平绿色转型发展
2025年“法治浙江”论坛在湖州举行
本报记者 王乃召 陈立波
本报讯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10月31日,2025年“法治浙江”论坛在湖州举行。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张建明出席并致辞。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法规标准司原司长别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施春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钭晓东作主旨演讲。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十五五”时期“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这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为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绘就宏伟蓝图。本次论坛旨在有力促进“两山”理念和高水平绿色转型发展的法学理论和法治保障研究,为进一步夯实绿色发展法治基石,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更为强大的理论和智力支持,为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论坛由省法学会主办,湖州市法学会、湖州市吴兴区委区政府承办,紧扣“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推动高水平绿色转型发展”主题,聚焦“生态文明法治化体系研究”“绿色金融法治保障研究”“‘两山’理念指导下的司法实践研究”等专题开展研讨交流。
论坛倡议,要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专家特长优势,以高质量法治护航全面转型,紧扣“两山”理念开展研究,深刻揭示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以高质量法治统筹协同转型,聚焦《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深化《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的学理性、解释性研究,充分考虑地区、行业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设定绿色转型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促进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先行探索。以高质量法治推进创新转型,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等法治保障研究,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安全转型,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法治体检、法律服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所面临的各类风险挑战。
上海、江苏、安徽、内蒙古、黑龙江、广西、四川等省(区、市)法学会领导,浙江省直有关单位领导,各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及代表,专家学者和青年学人等12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