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公序良俗,在网上出售女童照片
这起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上海法治报》 胡蝶飞 王茹雪
某摄影公司老板利用为儿童摄影的机会,违背公序良俗出售女童照片……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公益诉讼案。记者了解到,该案系上海首例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悉,该案采用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由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
案情回顾:
陈某为某摄影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利用为儿童摄影的机会,通过网络与家长约定“互免约拍”,即陈某为女童拍摄照片,家长同意将照片用于陈某社交平台账号的宣传,双方互不收取费用。
2024年间,陈某未经允许在网络社交群内发布女童照片和视频,使用“白丝”“裸足”等文字描述吸引买家,共获利1万余元。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侵犯多名未成年人人格权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随即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上海一中院认为,陈某以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使用、出售女童照片,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永久删除储存于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介质内侵犯未成年人人格权的照片、视频等;在正义网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应损失,相关款项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
法官提醒:
当下,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与网络深度交融,网络空间的清朗程度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司法机关对此类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劣行径,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司法机关、家庭、学校、社会及网络平台各司其职、协同发力。一方面,要从源头上斩断利益链,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应增强防范意识与维权能力;另一方面,唯有凝聚全社会合力,才能从根本上净化网络生态,为未成年人筑起坚实的屏障,真正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