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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碳账户建设和应用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 方正义

  本报讯 3月26日,记者从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衢州市碳账户建设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碳账户体系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碳账户体系改革是衢州极具辨识度的改革成果。经过多年探索,当地已形成碳账户金融等典型应用场景,多次受邀在联合国气候大会分享改革经验,相关做法被写入国家发改委典型案例予以推广。

  《条例》共八章三十八条,系统固化了衢州碳账户改革经验成果。在内容上,明确了碳账户的总体定位,科学设置了区域、单位、项目、个人四类碳账户,分别用于动态核算碳排放总量与强度、精准掌握能源利用状况与消费数据、全流程监测碳排放情况、引导全民绿色低碳生活。

  《条例》专设碳账户金融章节,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对供能单位、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数据,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数据等情形设置法律责任。

  下一步,衢州市将在普法宣传、贯彻落实、精准监督上下功夫,使《条例》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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