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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核心不在“钱”,而在“情”

  通讯员 金梦瑶

  台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魏雨欣

  本报讯 “妈妈答应你,以后每个月都来看你……”近日,临海市一处公园里,林女士(化姓)紧紧抱住分别多年的女儿妮妮(化名),母女俩在拥抱中都流下了热泪。这温情的一幕,源于一起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的圆满解决。

  2011年,程先生与林女士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年幼的妮妮由程先生抚养,林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然而,离婚次年,林女士便停止支付抚养费,这一停就是十余年。随着妮妮逐渐长大,生活学习成本不断增加,程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不是不想给,可我连孩子的面都见不到,这钱我给得憋屈!”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林女士道出多年委屈:离婚后,她多次想探望女儿,却屡屡被程先生以各种理由拒绝,思念与怨气交织,让她选择以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对抗。而程先生也满腹怨言,认为林女士未尽抚养义务,不愿让她见孩子,双方陷入“不给钱就不能见孩子”与“不见孩子就不给钱”的恶性循环,十余年互不退让。

  执行法官意识到,此案的核心不在“钱”,而在“情”。如果只是机械地扣划款项,虽能结案,却会加深当事双方的心结,最终伤害孩子。为此,法官选择先开展一场“背对背”调解。法官一方面劝说程先生,肯定其独自抚养孩子的不易,同时强调探视权是林女士的法定权利,更是妮妮不可剥夺的母爱来源;另一方面,与林女士释法明理,明确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因探望受阻而拒绝履行,孩子的成长既需要物质支持,也需要母爱相伴。

  法理相融,温情化解隔阂。在执行立案后的第11天,林女士主动将拖欠多年的抚养费一次性缴至法院执行账户,诚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只求能够常常探望孩子。程先生深受触动,当场承诺会配合探视,携手照顾孩子。次日,程先生带着放学的妮妮与林女士相见,母爱历经十余年的漂泊终于靠岸,在融融春光里,温暖拥抱了那个等了太久的孩子。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此案核心不在“钱”,而在“情” 2026-04-02 27996396 2 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