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家政服务责任边界,以司法裁判规范行业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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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胡建兵
近日,央视报道了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病危老人离世后家属起诉保姆及家政平台索赔纠纷案,法院依法驳回死者家属132万余元的赔偿诉求,仅判令家政平台退还7300元服务费。该案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晰界定家政服务与专业医疗护理的责任分野,彰显契约自治与权责对等的司法理念。
2024年5月8日,病危老人金某因脑干出血治疗后仍处于昏迷状态出院,医疗机构已明确告知家属居家照料存在相应风险,家属亦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同月11日,金某家属通过线上方式与家政平台订立家政服务合同,约定住家保姆尹某的服务内容为打扫卫生、照顾老人及病人,次日尹某首次上门提供服务,在为金某擦洗、按摩身体后,金某于当日下午死亡。死者家属以保姆未尽专业护理义务、家政平台推荐不具备相应资质服务人员为由,诉至法院主张保姆与家政平台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2万余元,并返还服务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家政服务合同明确约定服务范围限于生活照料范畴,并不包含医疗护理及专业诊疗内容,保姆实施的擦洗、按摩行为均在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形。现有在案证据无法认定保姆的生活照料行为与老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老人死亡系其脑干出血后病情危重且自然发展所致,与家政服务行为不具有法律关联。家政平台作为信息中介服务主体,已履行对服务人员基本资质的审核义务,且在合同中明确提示服务范围与责任限制,不存在虚假宣传及推荐不当情形,依法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死者家属明知被照料老人病情危重,需专业医疗照护,却为节约成本选择普通家政服务,未选聘具备医疗护理资质的专业人员,未尽到合理审慎的选择义务,相应风险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据此,法院认定保姆已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家政平台不存在过错,死者家属的赔偿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遂依法驳回其全部赔偿诉讼请求,仅判令家政平台退还7300元服务费。该案裁判并非漠视生命权益,而是立足合同约定与客观法律事实作出的严谨司法裁决,切实贯彻合同自治原则,明确划清家政服务中生活照料与专业医疗护理的责任边界,树立了权责清晰的司法导向。
该案对家政行业尤其是“互联网+家政”新业态具有重要的规范与警示意义,为相关服务纠纷处理提供了明确司法指引,有助于推动家政行业朝着规范化、法治化方向发展,引导消费者摒弃将普通家政服务人员等同于专业医疗护理人员的错误认知,避免不当转嫁专业医疗护理责任。裁判进一步强化市场经营主体的合同意识与风险自担原则,凸显书面合同在界定服务内容、划分法律责任中的基础性作用,明确家政平台及服务人员在依约履行义务、平台尽到审核及提示义务的前提下,无需对超出服务职责范围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该案暴露出的核心风险在于服务类型与实际照护需求存在严重错配,既警示家政平台应当进一步完善合同条款,细化服务内容约定,强化风险提示与告知义务,也提醒雇主应当根据被照料人的身体状况合理选择对应服务类型,避免因概念混淆与需求错配引发法律纠纷。司法裁判已然明确,普通家政服务人员不承担专业医疗护理责任,家属将危重病人交由非专业人员照料的,应当自行承担主要风险,提前精准识别照护需求、合理匹配专业服务资源、妥善留存书面合同及相关证据,是防范此类法律纠纷的关键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