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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浙江建设二十年系列报道

铸牢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的思想根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实践地。二十年前,习近平同志亲自擘画了“法治浙江”建设的宏伟蓝图。二十年来,浙江沿着习近平同志指明的法治发展方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锤炼,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方法,推动我省法治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昂首阔步、实干争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届省委牢记殷切嘱托,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全省上下建设法治浙江的政治共识,筑牢全社会厉行法治的思想根基,以走在前、作示范的使命担当,谱写了新时代浙江法治建设的新篇章。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贯彻落实机制,进一步凝聚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奋力打造各领域法治化实践典范,为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引领和制度保障。

  (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围绕法治浙江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的实践发展和思想升华过程,浙江的同志感悟最真、体会最深,有条件有责任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作表率。

  这是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的政治担当。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围绕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为什么要建设法治浙江、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浙江、怎样建设法治浙江”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理论要义、精神实质、思维方法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脉相承。新时代以来,省委多次强调,必须坚决扛起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重要实践地的使命担当,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接续奋斗,把习近平同志留给浙江的宝贵精神财富和新时代以来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好、落实好、发扬好,不断从中汲取勇毅前行的智慧和力量。可以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浙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法治建设上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的体现。

  这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接力奋进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根本遵循。二十年前,习近平同志在谋划和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过程中,创造性地把法治建设纳入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四位一体”战略布局中来定位和推进,这与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定位法治,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高度契合,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之间的内在关系,由此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新境界。二十年来,浙江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现代化、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坚持和完善法治体系,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改革发展稳定和管党治党的重大问题,推动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提升,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彰显,法治环境日益成为体现浙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可以说,浙江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浪潮中脱颖而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法治建设在其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这是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识。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人民始终怀着深厚的感情,浙江的发展每到关键节点总书记总能给予把脉定向、指路引航。新时代以来,总书记先后六次考察浙江,赋予了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等重大使命。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实现重大突破,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打造各领域法治化实践典范。可以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是确保我们各领域的先行优势转化为中国式现代化前行的领跑胜势的重要保障,是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

  (二)

  二十年来,历届浙江省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深化习近平关于法治浙江建设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形成了一整套对象全员覆盖、要素持续丰富、保障坚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安排。

  一是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学。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带头领学导学、带头调研实践、带头宣讲阐释,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持续强化干部法治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必修课程,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年度述法制度,让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全省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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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学。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制定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创建等专项行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系统转化为推进各领域法治建设的“必修课”“硬任务”,推动学习贯彻活动常态长效、落地生根。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将法治宣传教育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普法职责。制定《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创新实施精准提升、科学评价、基础保障3项工程,分类施策推动不同群体法治素养提升,让法治精神融入社会肌理,推动全社会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三是统筹兼顾,全面系统学。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注重协同贯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及党的纪律建设主题教育相互促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不断创新宣传阐释载体,打造特色宣讲品牌,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互补的传播矩阵。2020年以来,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分二批发布实践范例34个,始终以典型示范引领学习实践。

  四是以学促干、知行合一学。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转化体现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行动自觉,切实做到以法治促发展、保民生、护稳定。在科学立法上,坚持“改革发展到哪里,立法就保障到哪里”,在数字经济、共同富裕、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加强创制性立法,以法治固化改革成果、引领社会变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在严格执法上,创新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实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出台全国首部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公平竞争审查领域的政府规章,率先开展县乡(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改革,执法效能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在公正司法上,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纵深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法治基层基础上,创新发展“后陈经验”等基层民主法治形式,注重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挖和合文化、永嘉学派法治基因,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实现县乡村三级法治场馆全覆盖,有力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

  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20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的重要之年。站在新起点上,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实践要求,以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牢法治浙江建设的政治方向。“道路就是旗帜、道路就是方向”。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保持昂扬状态、矢志接续奋斗,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把好方向、增加定力。要继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善于从浙江悠久历史传统和丰富文化资源中找寻法治变革的思想火光、智慧启迪,始终保持法治浙江的鲜明底色、人文底蕴、创新理念。要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背后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旗帜鲜明地贯彻好“两个决不”,自觉抵制西方错误的法治思潮和言论,不断彰显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法治自信。

  要对标落实“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任务,明确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内涵标准。“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更加完善”“更高水平”的目标任务,对照中央和省委“十五五”规划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明晰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高”内涵是什么、标准有哪些,精准谋划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核心指标和关键举措。要深刻把握“八八战略”蕴含的主旨性导向、方法论精髓,持续推进法治领域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要积极践行“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理念,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任务。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两个更加注重”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深刻揭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要求。新征程上,我们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更好发挥法治保障“六个重点突破”“八个聚焦聚力”的积极作用,深入实施法护创新、法助共富、法促开放、法润文化、法育青蓝,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以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不断巩固我省在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方面的先发优势和整体胜势。

  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实践要求,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面”,不仅体现在领域对象上的全覆盖,“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始终,更要在全过程、各方面上持续发力、协同推进。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聚力破解“两个全面推进”的堵点痛点问题,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浙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法治领域实践改革,奋力打造各领域法治实践典范,以更加高效协同的运行体系、更具示范意义的成果品牌,不断厚实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发展成色、整体质效,合力开创法治浙江建设新局面。

  (褚国建、谢遥,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师、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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