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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法治浙江建设20年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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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浙江建设20年特别报道①

法治为基 奉法者强

  本报记者 张倩

  法者,治之端也。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

  早在20多年前,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对法治有着深刻的思考与实践。

  2006年4月25日至26日,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召开,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部署实施法治浙江建设。

  蓝图绘就,实干争先。20年来,全省上下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推动法治浙江成为“重要窗口”的一张“金名片”,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样本和实践经验,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萌发和形成提供了理论根基、积累了实践养分。

  “法治:新形势的新要求”

  这,是奋进的浙江——

  经济实力跃升,GDP突破9万亿元,人均GDP超过14万元,成为最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省份之一;

  市场活力满满,全省民营企业在册总量376.89万户,再夺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五张榜单“大满贯”,涌现“六小龙”等系列现象级新兴产业公司;

  这,是幸福的浙江——

  共富成色十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年攀升,连续25年、41年居全国省区市第一;

  幸福可触可感,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从2006年的94.8%上升到2025年的98.93%;据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调研结果,浙江法治环境指数居全国首位。浙江被公认为全国最具安全感、司法文明指数最高的省份之一;

  ……

  今天的浙江何以取得如此成就,背后有着怎样的治理逻辑?

  历史的时针拨回新世纪之初,浙江从一个资源小省一跃成为全国经济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同时也面临“先天的不足”和“成长的烦恼”交织的困境。

  山越高越难爬。习近平敏锐地洞察到浙江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我省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发展富民的任务更加艰巨,面临的矛盾、困难和挑战不断增多。我们既要坚持党的正确领导,也要充分依靠法治。”

  “在这样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必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积极建设‘法治浙江’。”

  2003年7月10日,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提出省域发展顶层设计“八八战略”,“加强法治建设”被列为进一步发挥浙江环境优势的重要内容。

  2005年,习近平亲自主持建设“法治浙江”重点课题调研,鲜明提出“逐步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纳入法治轨道”。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到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从法治政府建设到法治文化培育,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到公正司法,再到普法守法、涉外司法……半年多时间里,习近平和调研组先后深入40多个乡村、社区和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层次高、规模大、影响深远。

  2005年6月17日,暑气逼人。习近平来到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调研,在村里的村务公开栏前仔细看了20多分钟,细致了解村务监督运行情况。

  2003年,后陈村因工业园区土地征用款管理不规范、村务不透明,引发村民强烈不满。后陈村因此摸索全民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开创了“一个机构、两项制度”的村务监督新模式。

  当时,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当地不少干部对这项探索心存顾虑。

  当天的座谈会上,习近平一锤定音:“这是农村基层民主的有益探索,方向肯定是正确的。”“符合基层民主管理的大方向,符合当前村务改革的要求。”

  这让大家吃下了“定心丸”。调研

  时,习近平鼓励干部群众深化完善这一做法,为全省提供有益经验。事实上,早在此前两个月,习近平就派出专题调研组前来蹲点,跟踪了解这一探索的运行效果和群众反响。

  此后,在习近平的关心和推动下,“后陈经验”从武义起步,在浙江验证,向全国推广,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治村之计”成为“治国之策”,印证习近平的一次次调研,不仅是全方位的法治体检,更是对浙江发展的精准赋能。

  实地调研察实情,集思广益谋良策。习近平还多次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专题研究会,听取吸纳意见建议。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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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主题很明确——法治。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法治浙江”建设的思路得到进一步谋划和厘清。

  为进一步充分论证建设“法治浙江”的整体战略布局,习近平还邀请省内外著名法学专家,组成省委建设“法治浙江”专家咨询委员会,着手起草建设“法治浙江”决议。

  “专家们提了不少建设性的建议,很多都被吸纳,习书记更是一次次亲自修改决议。”专家组成员、时任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陈柳裕回忆说。

  立时代潮头,发时代先声。“法治浙江”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到来了——

  2006年4月26日,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建设“法治浙江”被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蓝图壮丽,路径清晰,任务明确——

  “五大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平正义、坚持法治统一、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八方面任务”——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五大原则”指引“法治浙江”建设的前进方向,“八方面任务”点明“法治浙江”建设的实施路径。努力建设“法治浙江”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机构成浙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四位一体”彰显“法治浙江”建设的战略定位。

  这是一个高瞻远瞩的重大部署,推动浙江率先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省域探索实践。

  这是一个影响深远的重大战略,引领浙江实现长治久安,不断谱写“两大奇迹”浙江篇章。

  20年来,浙江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走出了一条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能级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安全的科学路径,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更向世界有力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优势、治理效能。

  “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

  4月的浙江春潮澎湃,四处涌动着蓬勃生机。“中国西兰花之乡”临海市上盘镇,农户喜笑颜开:新一茬西兰花采收完成,又是一个丰收季!

  与今天的心情截然不同,2002年,这里的村民满心愁绪——当地成立临海市上盘西兰花专业合作社,个体农户原以为找到了发展的好路子,却因没有法律依据,无法登记为法人,只能以“民间社团组织”存在,签不了合同、贷不了款,前路迷茫。

  有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希望能够承认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但合作社现象当时在全国还不突出,不具有统一立法条件,议案未被采纳。

  全国层面暂时没有条件,浙江能不能先行一步?习近平多次与省人大的同志交流,指出为发展创造一个必备的法制环境,这是地方立法工作的主攻方向,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围绕发展、服从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

  2004年11月11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获得通过,确立农民合作社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类特殊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成为全国第一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方性法规。

  法律确权,破局重生。次年初,临海市上盘西兰花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顺利登记。贷款、注册商标、扩大规模……最高峰时,合作社种植西兰花10万亩,年产值达4.5亿元。

  先行探索,亦为全国探路。2006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吸收了我省诸多创新制度和做法。

  浙江是经济大省,是改革开放先行地。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深刻洞察、不断思考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

  “发挥市场经济固有规律的作用和维护公平竞争、等价交换、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则,需要法治上的保障。”

  “我省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走在前列,首先就要在法治建设上走在前列。”

  “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来调节经济、实施监管,确保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履行,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

  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推动新的实践。

  法治如何更好适应和保障经济发展?习近平首先把目光投向立法:“首先必须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以经济立法为重点,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知名商号。在习近平的推动下,2006年,浙江出台全国首部保护企业商号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创设知名商号认定和特别保护制度,有效遏制困扰浙江企业已久的“搭便车”“傍名牌”现象。

  “给成长快的孩子穿上一件大衣服。”在习近平的支持下,2005年,义乌获批成为全国首个可以直接办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的县级城市,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为涉外经济发展提供了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0年来,牢记“立法要为发展服务”,浙江地方立法紧跟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30余部先行

  性、创制性、引领性法规规章,引领浙江经济发展破浪前行、行稳致远。

  民营经济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民营企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如何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让民营企业既“管得住”又“放得活”?

  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有限政府。

  2003年,一场起源于温州的“效能革命”如投石入水,掀起了浙江“放管服”改革的澎湃浪潮。

  2002年底,一份调研报告在温州引起震动。当地一些政府机关“衙门痼疾”严重,企业反映用地难、审批多、检查多、收费乱,多家龙头企业外迁。

  2002年12月,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刚结束,习近平就奔赴几个民营经济大市——宁波、台州、温州考察。在这次考察中,再创优势、深化改革、转变作风等成为他强调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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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即,温州探索开展“效能革命”,剑指机关效能建设。短短一年时间,营商环境气象一新,得到习近平充分肯定。温州机关效能建设在全省推广。同步推进的,还有全省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简政,放权。仅2004年,浙江省本级取消行政许可项目95项;全省各级部门取消行政事项8000余件,下放审批事项2000余件。

  2007年,在习近平的倡导下,浙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作风建设,其中一条就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方式,简政放权。

  审批项目减少了,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精力搞好服务;市场这只手壮大了,政府又可以进一步转变职能来把该管的事情管好,把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

  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逻辑起点,20年来,浙江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以“放管服”改革的浙江实践推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深刻重塑、良性互动——

  聚焦“放”,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浙江政务服务网“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权力事项大幅度下放,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浙江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

  聚焦“服”,首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从理念、方式、制度到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成为新常态,浙江成为全国办事效率最高的省份之一;

  聚焦“管”,率全国之先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成为全国唯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份,“一支队伍管执法”“监管一件事”“亮证执法、亮码检查”创新不断,“九龙治水”变“攥指成拳”,“无事不扰、有事必到”成为新共识;

  ……

  如何为企业安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翻开近年来的成绩单——

  浙江法院打造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标杆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一年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主动选择到浙江法院诉讼,推动“平等保护”从条文走向现实;

  浙江检察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一年帮助486家企业解除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资金1.94亿余元;

  浙江公安倾力打造“11087·亲清在浙里”为企服务品牌,“知产警官在线”一年响应中小企业咨询超5万次,“浙里安芯”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精准服务全省2.1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浙江司法行政推动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杭州中心,组建高端涉外法律服务团队,连续16年开展“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活动,助力3万多家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春江水暖鸭先知。

  深度求索、游戏科学、宇树科技……以“杭州六小龙”为代表的科创企业,扎根杭州,领跑全国。

  现代纺织与服装、高端软件、绿色石化、智能物联、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5大万亿产业集群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

  截至2025年底,浙江民营企业在册总量376.89万户,占企业主体总量的91.9%,同比增长7.52%,浙江每千人拥有民营企业56.5户。

  思想之光,引领发展之路。法治保障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展现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担当作为,助力激活浙江经济发展“一池春水”。

  “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

  远山如黛,近水含烟。今日浦江,政通人和,物阜民熙。打卡最美网红公路,210省道(原20省道)浦江段,蜿蜒盘旋在西部崇山峻岭之中,串起沿路乡村,一路伸向远方。

  这里的人们不会忘记它的来处——

  2003年9月8日起,一则预公告在《浦江报》头版连续刊登3天,轰动全县:9月中旬,省委主要领导及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将与浦江县领导一起接待群众、处理信访。

  消息传遍山乡,短短几天,全县预登记来访群众达429批。

  9月18日一大早,近千名来访群众涌向接访点浦江中学。冲在最前面的蒋星剑一口气把自己的诉求——20省道浦江段拓宽改造,反映给了眼前的省委书记。

  习近平认真听完,仔细查看地图,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当场拍板:这是一条山区群众的“小康之路”,不仅要建,而且要建好。

  消息传回乡里,浦江西部山区沸腾了。700多天奋战,2005年10月,全长19.8公里的210省道(原20省道)浦江段全线贯通。

  新年来到,当地村民给习近平寄去了一份礼物:一封盖有浦江西部山区97个村民委员会鲜红印章、代表20万多村民的感谢信。

  这次下访,习近平和有关同志分成14个组,共接访436批667人,当场解决91个难题。

  自此,习近平每年都坚持深入一个县(市、区)接访。在德清,他提出“三考一答”;在临安,他带律师下访接访,率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在他的倡导下,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成为一项制度,浙江各级领导干部纷纷深入基层听民声、解民忧。

  2005年,浙江省信访总量出现了1992年以来的首次下降,之后一直保持信访量的持续下降。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着先发优势。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以省域治理的生动实践,不断厘清、丰富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

  “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证和重要途径。”

  “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

  “我们提出建设‘法治浙江’的一个重要的着眼点,就在于不断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如何把法治浙江建设结合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习近平最先关注的始终是人民——“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切入点。”

  “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致富与治安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在习近平的倡议下,2004年5月,浙江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启了平安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在习近平的推动下,2004年,浙江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千余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惠及千家万户。

  20年来,牢记“以人为本、法治为民”,浙江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打防并重、源头治理,筑牢长治久安社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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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践行生命至上,“命案必破”成为现实,浙江刑事案件数、命案数创本世纪以来新低,每十万人命案仅0.357起;

  守护公共安全,全省交通事故死亡

  人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火灾起数等均创近十年新低;

  剑指黑恶势力,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综合打击成效全国领先;

  遏制电信诈骗,构建全链条打击治理体系,电诈案件受理数、案损数、重大案件发案数年年下降;

  以雷霆之势铲除“毒瘤”,浙江主动承办缅北明家犯罪集团专案,对39人依法提起公诉,判决11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5名被告人死缓,形成强大震慑。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

  ……

  如何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习近平目光如炬——

  “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贯穿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始终。”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02年,一项来自“枫桥经验”发源地的创新实践,孕育浙江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繁花之路。

  “应该让老百姓有一个说话的地方,有一个诉求的地方”——2002年8月,诸暨市枫桥镇创新建成全国首个乡镇综治中心。

  2003年,习近平先后两次到枫桥镇调研,他敏锐察觉到综治中心这个重要抓手,指示要在全省推广。随后,浙江省委通过多次会议在全省推广乡镇(街道)建立综治中心。至2007年底,浙江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成率达到98.7%,刑事案件增幅明显回落、社会治安状况逐步好转。

  从综治中心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再到综治中心,从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到社会治理实践处置到社会风险研判……20年坚持发展,浙江切实发挥综治中心发源地优势,综治中心建设驶入快车道,化解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深入人心,综治中心建设从之江大地走向全国。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专程来到安吉县矛调中心,再次叮嘱“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

  牢记嘱托,接续奋进。浙江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迭代升级为契机,推动综治中心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信访、人社等部门100%入驻,并率先建成高教园区、工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综治中心,真正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习近平十分重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2006年2月8日调研余杭闲林综治中心时强调,基层工作必须善于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在建设“法治浙江”过程中,浙江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基础放在基层、重点放在基层、关爱送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自2009年开始,浙江把固本强基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连续三年专题部署,推动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向基层延伸,并于2011年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健全推进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的长效机制。

  法治与平安,在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中深度融合,迸发出强劲活力——

  县乡合法性审查覆盖全省90个县(市、区)、1364个乡镇(街道),打通了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安吉“余村经验”、桐乡“三治融合”、宁海“小微权力清单”,一批全国出名的乡村治理典型,活跃着基层的法治因子。

  “美好账本”“文化无讼”“有礼家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治理元素在基层融合,绘就了法治为基、德法相长的美好景象。

  ……

  公与平者,国之基址也。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习近平对社会公平正义念兹在兹,多次强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美和谐,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的所在。”“司法工作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003年,习近平在参加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时,对检察工作提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要求。

  2006年,省法院作出“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项承诺”,得到习近平充分肯定。

  20年笃行不怠,浙江司法机关深入践行“三项承诺”“三个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立案登记制严格落实,“移动微法院”全省推广,“共享法庭”遍布城乡,“一根网线、一块屏”就能“打官司”,一码就能解纠纷,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设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群众“打官司”不求人、不费劲,这是机会的公平;

  重拳打击拒执行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深化交叉执行改革,纵深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让“纸上权利”化为“真金白银”,这是实质的公平;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以法之力守护祖国未来、护卫绿水青山,这是普惠的公平;

  ……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成立,开创“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历史先河,实现数字时代审判模式的革命性重塑,成为展示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重要窗口”。

  以此为发端,浙江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司法变革,带来司法便捷高效的同时,更带来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唯一试点省份,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刑事案件协同实现全覆盖,办案时长较以往下降29.4%,执法司法问题源头发生率下降35%以上;

  创新“中心+数字化+社会化”模式,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平均用时从150天降至30天;

  全域数字法院、“检察+”协同共治、“公安大脑”、“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一系列数字化场景升级迭代、落地见效,执法司法更加规范,公平正义更加可感,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2026年4月10日,“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上线仪式举行,标志着浙江数字法治改革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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