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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9版:法治浙江建设20年系列报道

“海上枫桥”的法治护航之路

  本报记者 夏婉言 朱蓓蓓

  通讯员 乐诗朦

  千岛之城舟山,因海而生,向海而兴。在这片2.0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上,每年有130多万艘次船舶穿梭往来,8万余名渔船民耕海牧渔。面对海事渔事纠纷多发、安全风险防控难、跨区域执法协调难等挑战,如何在这片辽阔海域守护一方平安?20年来,舟山把“枫桥经验”从陆地延伸向海洋,走出一条独具海岛特色的“海上枫桥”之路。

  舟山“海上枫桥经验”的探索,源远流长。早在上世纪50年代,舟山办起第一个涨网作业常年互助组,通过发挥带头船、名船老大的作用,从源头上降低渔民之间的权益纠纷,“海上枫桥”的种子从此萌发。

  此后历经发展巩固、创新升级等阶段,舟山不断赋予这一经验新的时代内涵。2023年12月,全国沿海城市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研讨会在舟山举办,11个沿海省市共同发布倡议。2024年6月,舟山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决定》,首次以人大决定形式将这一治理经验固化提升,为其行稳致远注入强大法治动能。

  党建引领是“海上枫桥经验”的鲜明底色。在舟山渔场,一面面“瀛洲红帆”旗帜与浩瀚海洋交相辉映。全市707艘“红帆船”、4000余名党员船员,成为出海渔民的“主心骨”和海上纠纷调解的“主力军”。

  舟山创新实施“航行的支部”海上党建,依托渔业专业合作社、船舶管理公司等机构,将党组织建在船上、建在产业链上,构建起“红帆船长+党员船员+骨干渔民+东海渔嫂”的自我管理团队,推动形成党建引领的海区治理样板。海上纠纷化解、安全联防、抢险互助等工作机制有效运行,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化解在前端、在初始。

  多元解纷,让“海上矛盾不上岛”成为现实。舟山构建起“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成定海远洋综治中心、普陀区海上综治中心等平台,集成政法单位、涉海部门、海事法院等力量建立联调联处机制。

  同时,开辟“海上纠纷跨区域调解绿色通道”,与77个沿海涉渔省、市、县、乡联谊结对,与宁波海事法院共建“海上共享法庭”,打通跨区域矛盾纠纷化解通道。近三年来,全市跨区域联调处置各类涉海纠纷2000余件,海事渔事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6%以上。

  数字赋能,让海上治理从“被动应对”迈向“主动智控”。走进普陀区海上综治中心,巨大的电子屏幕上,53部民用雷达一体化组网,1146路涉海视频、12套AIS基站等感知设备实时归集数据,上亿条涉海信息在此汇聚。

  舟山在全国率先实现海域雷达“一张网”,打造“远洋—岸线—岛屿—港口”四层智能防控圈,建立“红橙黄”三色预警处置机制,对海上风险精准识别、分类处置。普陀区试点研发的“海上枫桥”矛调“一件事”集成系统,实现海上矛盾一站受理、调处流程一体运行、分析研判一图展示。

  前不久,渔民陈某和叶某合伙租用渔船出海,途中渔船沉没,双方在保险理赔上争执不下。村委会调解未果后,该纠纷通过“海上枫桥”矛调“一件事”应用场景上报至海上综治中心。中心立即指派调解员介入,调取核实渔船基本信息、事故责任划分等内容,组织线上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这样的高效解纷已成常态——2022年系统建成以来,普陀区海上纠纷调处成功率高达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

  舟山正以系统思维推进海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以“海陆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共治、同舟共济”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

  连续21年获评省级“平安市”、捧得全省首批“三星平安金鼎”、荣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蝉联“长安杯”……一份份沉甸甸的荣誉,是法治力量守护“蓝色家园”的最好见证。在法治轨道上,舟山正以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护航高质量的海洋经济发展,为海洋强国战略写下生动注脚。

  专家点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师、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研究中心研究员 徐新星

  舟山“海上枫桥”的法治护航之路,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从陆地走向海洋的生动范本:一是以制度供给锚定方向,通过制定《关于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决定》,将分散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性的法治规范;二是擦亮党建引领鲜明底色,创新实施“航行的支部”海上党建,构建起“红帆船长+党员船员+骨干渔民+东海渔嫂”的自我管理团队;三是以数字赋能提升效能,借助线上集成系统,对海上风险精准识别、分类处置;四是以多元共治破解难题,针对海上纠纷流动性强、专业性高的特点,构建海陆一体化解体系,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舟山实践不仅护航了海洋经济的平安发展,更以法治化、智能化的创新举措,为全国海洋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极具复制价值的“海岛方案”。


浙江法治报 法治浙江建设20年系列报道 00029 “海上枫桥”的法治护航之路 2026-04-21 浙江法治报2026-04-2100011;浙江法治报2026-04-2100013;浙江法治报2026-04-2100012;浙江法治报2026-04-2100014 2 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