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合力开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新格局
褚国建 刘思瑞
一体推进平安浙江与法治浙江建设,是我省在深入实施和践行“八八战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项重要经验,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省域先行新征程上必须不断巩固和放大的一个实践优势。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带领省委“一班人”为推进浙江经济社会的新发展,先后作出了“八八战略”、“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他指出:“这‘四位一体’的辩证统一,……体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动性,每一个方面既有质的规定性和各自丰富的内涵,同时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在2006年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决定时,他又强调:“我们提出建设‘法治浙江’的一个重要的着眼点,就在于不断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十年来,历届浙江省委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指明的“法治浙江”战略方向砥砺前行,持续深化一体建设的理论认知和实践探索,推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相向而行、协同并进,携手谱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浙江新篇章。
(一)
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源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布局的深入思考和系统谋划,贯穿于浙江持续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实践的全过程。二十余年来,历届浙江省委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始终坚持把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在战略上一体定位、工作上一体推进、组织上一体保障,推动其成为一条保障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宝贵历史经验和显著实践优势。
习近平同志浙江工作期间在系统谋划和实施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四位一体”的现代化战略布局过程中奠定了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实践基础。2002年以来,习近平同志在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和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新的发展阶段浙江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和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带领省委相继作出了“八八战略”、“平安浙江”建设、文化大省建设、“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同时将党的建设贯穿于各项建设之中,并为之提供根本保证,形成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其中,“平安浙江”属于社会建设的范畴,“法治浙江”则既属于政治建设的范畴,又是其他建设的重要保障,“体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动性”。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明确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十一五”时期的具体工作,其中,最后一项重点任务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内容与平安浙江建设直接相关。会议决定省委成立建设“法治浙江”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合力。习近平同志在会议讲话时强调:“在当前社会建设和管理任务加重的情况下,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5月16日,习近平同志以“哲欣”为笔名在《浙江日报》发表《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一文,明确指出:“我们提出建设‘法治浙江’的一个重要的着眼点,就在于不断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2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出席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又强调,要自觉而有效地把建设“法治浙江”结合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确保我省法治建设工作整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上述重要论述和实践部署表明,法治浙江建设从一开始就与平安浙江形成了一种有机互动格局,两者在谋划时一体考虑、战略上一体定位、推进中一体落实。
2007年至2012年期间,全省上下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大力推进“两创”“两富”战略,积极构建扎实有效的工作载体,持续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一体推进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把“平安浙江”建设作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要着力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保障民安,认真落实“五个更加注重”的发展要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省委明确要求,建设“法治浙江”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强党建、求实效”的总体要求来谋划、来推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2008年起,省政府决定用五年时间,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着力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事业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凝练形成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一体推进的有效工作载体。2009年8月,省委进一步指出,要把加强法治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任务和关键环节,做实基层、做好基础、做足基本功,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强调要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为重点,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2011年8月,省委又在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提炼总结法治浙江建设六个方面经验并将其作为深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其中的第六条即“把民主促和谐、法治保和谐作为加强法治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目标,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由此可见,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我省推进现代化事业的基本经验原则已在全省上下形成高度共识并在实践载体创新上不断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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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牢记殷切嘱托,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进程中不断巩固和彰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一体推进的显著优势。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六次考察浙江,赋予了我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等重大使命,不断激励着浙江广大干部群众“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2014年12月,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要求全面提升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的法治化水平,到2020年,力争在六个方面走在前列。2017年,省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统筹推进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清廉浙江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省委进一步提高法治浙江建设的政治站位和奋斗目标,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成为鲜明的发展理念和工作要求。2020年11月,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将“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纳入2035年远景目标。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了“全面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的要求并作了一体部署。2022年1月6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正式提出要“放大法治浙江与平安浙江一体建设优势,强化社会风险管控功能,守牢政治安全防线,全面推进互联网依法治理,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6月,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擘画了“两个先行”奋斗目标和“8个高地”具体目标,强调要“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此后,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均延续了一体推进的基本表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不仅是我省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思路更为明确、举措更加丰富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相互促进,结出系统化制度成果的历史见证。以2023年5月《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为标志,我省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平安浙江”法规制度体系。
(二)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平安是人民群众的朴素期盼,两者均关乎事业兴旺发达、关乎人民美好生活、关乎社会长治久安。坚持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一体推进,不仅仅是传承宝贵经验、放大显著优势的内在要求,更是新征程上科学把握时代发展大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必须加以深刻领会,切实增强行动自觉。
一体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同时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平安建设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全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安全发展两件大事,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进一步深化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要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有效构建新安全格局。“两个重要”的战略定位决定了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布局中,必须加强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的相互联系,使之良性互动、相得益彰。2025年11月,第二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贯彻落实“两个更加注重”的最新要求必然要求加强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的相互协同,在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体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完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些决策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平安中国建设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和协同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是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10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作为新组建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地方各级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作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相应职能。它们与同级政法委之间既存在职能交叉的现实问题,又有工作互通的便利条件,一体推进有利于理顺两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优化机关内部公共资源,更加高效协同地推进高水平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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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要求。“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一体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思想启迪和实践智慧。从治理理念看,强调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道路;从治理格局看,强调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转变;从治理方式看,强调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从治理目标看,强调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从治理发展看,强调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弘扬锐意进取、甘于奉献、崇尚法治、文明礼让的时代新风等等。从上述重要论述不难发现,法治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向和发展趋势,必然要求加强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另一方面,社会治理包括基层治理是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职能最为相关、联系最为紧密的实践领域,深化依法治理应作为一体推进的主攻方向和工作载体。事实上,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明确强调,“法治浙江建设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基础是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关键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载体是基层依法治理”;同时,又明确提出要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为总抓手,做好平安浙江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做到“五个坚持”“五个必须”,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依法治省,以德治省”“必须营造法治环境,在依法治省中取得明显成效”……正是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动格局决定了平安法治建设必须一体推进、协同并进。
(三)
一体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既要解决“怎么看”的问题,又要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更要解决“如何干得成、如何干得更好”的问题。“法治浙江”战略实施以来,历届省委始终高度重视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一体推进,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持续推进理念、组织、载体、考评多个维度上的创新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经年累月的经验做法,推动我省平安法治建设领域各类实践典范竞相涌现。
持续推进理念一体贯通,凝聚平安法治同向发力的思想自觉。“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浙江之所以能够始终坚持平安法治建设一体推进,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的积极倡导、率先垂范密不可分。在谋划和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过程中,习近平同志就曾指出:“要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加深对法治的理解,从‘四位一体’的角度认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意义”,也就是要从事物是相互联系的全局视角、系统思维考虑问题、谋划工作,明确“法治浙江”既是“四位一体”的重要内容,又是其他方面的重要保障。这一点在省委2004年作出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决策、创造性提出“大平安”的理念时同样得到体现,强调:“我们提出的平安,不是仅指社会治安或安全生产的狭义的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2007年以来,历届浙江省委始终坚持运用“八八战略”蕴含的价值性导向和方法论指引,从不断推进浙江现代化事业创新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一体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各方面工作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持续推进组织一体贯通,健全平安法治统筹协调的体制机制。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作用、着力形成工作合力是浙江能够有效实现平安法治一体推进的“组织密码”。无论是“平安浙江”还是“法治浙江”,战略一经作出,省委均在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其职能任务、工作职责,构建其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并在今后的持续深化中不断进行完善,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一系列长效机制、法规制度。在组织领导方面,省委于2006年5月成立建设法治浙江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浙江”建设的领导,每年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择时召开法治浙江推进大会,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法治浙江”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在工作机制上,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职责,明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的任务,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合力。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部署,建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抓总、协调小组分头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横向联系紧密、内部衔接顺畅、对下指导有力。
持续推进载体一体贯通,打造平安与法治相得益彰的实践典范。工作载体是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能够一体推进、落地见效的实践依托、基本单元,是各方实现人员互通、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关键所在。浙江始终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把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作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共同实践平台,发挥职能部门各自优势,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合力推动形成基层治理齐抓共管格局,打造形成一批平安法治建设的实践典范。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顺应时代发展变革趋势,聚焦群众所需企业所盼,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平安法治相互赋能,迭代升级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打造形成了基层治理“141”体系、矛盾多元化解分层递进体系等重大创新成果;加快构建省域数字法治体系、涉外法治体系,成立全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实现网上纠纷网上办,率先组建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深度破解浙江企业“出海”困境,有力推动平安与法治互融互促,以可见可感的治理效能彰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一体推进的实践力量。
持续推进考评一体贯通,压实平安与法治相互促进的责任链条。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积极的倡导和主体的自觉固然是基础,然而科学精准的考评评价体系设计、合理有效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依然必不可少。浙江比较早地建立起了卓有成效的平安浙江考评体系,“一手拿着经济报表、一手拿着平安报表”正是其作用发挥的生动写照,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一体推进过程中,将法治浙江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平安浙江考评范围,联动发挥责任制考评、督查机制、暗访抽查、结果通报的激励约束作用,有力助推法治浙江建设责任落实落细、形成闭环。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通过采取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实施法治督察和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绩考核体系和巡视巡察体系,举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人大述法等多项举措,推动形成法治浙江多维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压实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努力实现“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
“行百里者半九十,致胜利者积跬步。”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重要论述,对标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目标任务,聚焦破除平安法治一体建设的体制机制“中梗阻”,以更加有为有力有效的举措,持续推进理念、组织、载体、考评一体贯通,合力开创我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新格局。
(作者系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师、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