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玛莎拉蒂跑车“表里不一”
法院判决退车退款,但不支持“三倍赔偿”
通讯员 晁子涵 黄铭萱 本报记者 陈贞妃
承诺“里程7.3万公里”的二手玛莎拉蒂跑车,到手后却故障不断,一查实际里程竟超14万公里。近日,浦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调表车”交易纠纷:合同撤销,卖家退钱、买家还车。但买家提出的“退一赔三”诉求,法院未予支持。
事情源于一次网络交易。刘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看中一辆玛莎拉蒂跑车,通过聊天软件与卖家协商后,以21万元的价格达成交易。交易过程中,卖家信誓旦旦地承诺:“车辆质量可靠,行驶里程仅为7.3万公里。”
刘某支付车款、完成交接后,问题却接踵而至:车辆出现发动机缺缸等严重故障,驾驶体验大打折扣。多次与卖家协商无果后,刘某支付了2.1万元鉴定费,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结果令人震惊——该车实际行驶里程已超过14万公里,是一辆典型的“调表车”,且调表发生在刘某购车之前。
7.3万与14万,不仅是数字的翻倍,更意味着车辆价值与安全性的严重缩水。双方就退赔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刘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购车合同、退还21万元购车款,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索赔63万元。
浦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卖家明知案涉车辆调表事实,仍在交易中对车辆里程作出虚假承诺使得买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已经构成欺诈,对原告主张撤销合同、退还购车款的诉求予以支持。
至于“退一赔三”的请求,法院指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认定对方为从事相关行业的“经营者”。而本案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是以二手车销售为主业的经营者,因此不适用该条款。不过,原告因维权支出的2.1万元鉴定费,属于协商未果后的合理损失,被告作为过错方应予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原告返还车辆,被告退还购车款21万元,并赔偿鉴定费2.1万元。
法官说法:
此案并非个例。近年来,二手平台交易车辆日益普遍,但信息不对称、主体资质不明等风险突出。部分卖家以“自用”名义售车,实为规避经营者责任。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因无法证明对方“经营者”身份,难以主张“退一赔三”。
换言之,同样是买到“调表车”:若对方为专业二手车商,消费者可能获得“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若被认定为个人卖家,则只能按一般买卖合同处理,获得退车退款。
本案在厘清合同责任的同时,也为广大消费者敲响警钟:二手车交易务必提高警惕,留存关键证据,增强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