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去的游戏账号
又偷偷“找”回来
法院判了,
返还4000元购号款
通讯员 张程琦 钟楠 姚晴佩
网络游戏账号作为承载虚拟财产权益的重要载体,交易市场日益活跃,但繁荣的背后,账号恶意找回、交易无保障等乱象频发,暗藏诸多法律风险。近日,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因游戏账号交易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2022年8月,吴某通过“交易猫”APP与张某达成交易,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张某名下的王者荣耀游戏账号。交易完成后,张某违背诚信原则,分别于2022年10月、2025年1月,通过手机号验证的方式擅自找回并修改账号密码,导致原告吴某无法正常登录、使用该游戏账号。
吴某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之后,当事双方因账号退款事宜协商无果,吴某遂向智造新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某退还账号购买款4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吴某与被告张某就案涉游戏账号达成的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吴某已按约定支付全部购号款项4000元,依法享有对该游戏账号的占有、使用权利,而张某在交易完成后,未经吴某同意擅自通过手机号验证修改账号密码,导致原告无法继续控制、使用该账号,致使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案涉买卖合同应予解除。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被告张某擅自取回游戏账号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法院判决张某返还4000元购号款。
法官提醒: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游戏账号作为虚拟财产的重要形式,其交易行为受法律规制。
买家在进行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交易时,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审慎核查账号信息及卖家资质,全程保留交易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而卖家则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交易约定,出售账号后不得恶意找回,否则需承担返还货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诈骗、盗窃等刑事犯罪,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