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好道路横杆上摄像头的“后半篇文章”
余明辉
近日,有网友称,在青岛市城阳区一处路口,两根监控横杆上装了十几个摄像头。随后,城阳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处共装有摄像设备18个、补光设备24个,其中12个摄像设备、16个补光设备已停用,目前已清理整改完毕。“对此深感愧疚,表示诚挚歉意。”该局表示,将在全域范围内深入排查。
有反映,有调查,有整改。应该说,当地公安部门的态度值得肯定。但整改不是终点,如何做好废弃、冗余摄像头等设备的清理处置,堵住治理漏洞,才是城市精细化治理必须答好的“后半篇文章”。
众所周知,摄像头是城市治理的“眼睛”,本应精准发力、按需布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明确,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适度”,仅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城市道路上合理布设监控,既能抓拍交通违法、排查治安隐患,也能守护道路通行安全,是城市治理的必要举措。
但现实中,部分地方陷入“越多越安全”的误区,盲目叠加安装,后续又疏于管理,导致大量设备闲置、废弃,沦为“摆设”。有的地方设备老化落后被淘汰,却长期挂在横杆上;有的因技术升级、规划调整,旧设备未及时拆除,与新设备堆叠共存。这些“僵尸摄像头”,看似小事,实则暗藏多重隐患。
设备采购、安装、维护均需财政投入,若过度布设,会造成财政浪费。闲置废弃后,不及时拆除,设备经风雨侵蚀,底座锈蚀、部件松动,一旦遭遇大风等恶劣天气,极易坠落伤人,成为悬在群众头顶的安全隐患,此前就有闲置监控杆因老化倾倒的案例警示。同时,密集冗余的设备还可能过度采集隐私,违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中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要求,引发群众焦虑。
因此,做好摄像头“后半篇文章”非常有必要,关键要抓准“清理、规范、长效”三个核心。其一,全面排查摸底,对辖区内道路横杆、公共区域的监控设备逐一核查,区分在用、闲置、废弃类别,建立台账,限期清理废弃设备,整改冗余设备,做到“该拆则拆、该留则留”。其二,规范布设流程,严格遵循《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等要求,坚持“按需布设、统筹共享”,杜绝盲目建设、重复投入,让每一台设备都发挥实际作用。其三,建立长效机制,将监控设备管理纳入城市精细化治理范畴,定期开展排查维护,及时处置闲置、废弃设备,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群众参与到治理中来。
做好道路横杆上摄像头的“后半篇文章”,是对市民关切的回应,也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要求。青岛城阳的整改,是一次及时的纠偏,也是对各地的一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