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之治”助力古村焕新颜
通讯员 徐巧 本报记者 江胜忠
从江南古村的青砖黛瓦,到国家层面的制度规范,从一纸村规民约,到全民共治共享,千年古城——兰溪,以基层司法所为主阵地,将法治力量深度嵌入古建筑保护与乡村发展全过程。诸葛村——这个被誉为“八卦奇村 华夏一绝”的古村,历经多年探索实践,一条“法治引领、保护为本、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路已清晰呈现。
“一村之规”提供实践经验
古建筑保护,制度是基石,法治是保障。面对古村风貌保护与村民发展需求的现实矛盾,诸葛村先后制定《诸葛村保护规划》《兰溪市诸葛村民居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形成文物保护开发的“专业蓝本”,推动古村保护从“经验治理”迈向“规则之治”。同时,联动诸葛亮研究会、省古建院专家库,指导村办旅游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把文物保护责任与村民旅游就业权益紧密绑定,让保护有章可循、发展有据可依。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国家文物局印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技术导则(试行)》,诸葛村作为全国首批预防性保护试点单位,其先行探索为制度规范提供了基层实践经验。
闭环管控与多元共治
闭环管控筑防线,多元共治聚合力。聚焦文物保护全链条,当地协同构建“前端预防、中端协作、末端自治”的法治化保护闭环。前端依托“不可移动文物智慧管理”应用,联动无人机巡查、三维扫描、智能监测等科技手段实现全闭环监管,并推行农户建房前置审批,从源头守护文物本体及周边风貌;中端强协作,以文保警官、法官工作站为枢纽,统筹规划、消防、市场监管等多方力量,建立审批联动、执法协同机制,构建多元共治良好格局;末端将文物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编制普法宣传册分发到户,培育“法律明白人”,组建154人的“百姓护宝团”,引导村民自我管理、相互监督,让“人人都是文保员”从口号变为全民自觉。
深化法治实践,以服务激活保护发展动能。当地司法所将调解阵地延伸至古祠堂、老茶馆等村民聚集地,针对建房风貌管控、旅游经营、邻里关系等涉古村保护纠纷,建立就地化解、快速响应机制,以法理情相融的方式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为古村发展筑牢和谐根基。
同时,当地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设立“村民说事堂”,司法所驻点提供法律服务,对村落规划、业态引入、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开展法治审核,确保发展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
法治赋能与共富共享
法治赋能兴产业,利益联结奔共富。当地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乡村文旅发展,常态化为旅游、研学、民宿等新业态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调解等全周期服务,精准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深度挖掘诸葛亮《诫子书》中的法治文化内涵,打造“非遗里的法治”研学品牌,开发剪纸、糖画等“非遗+法治”文创产品,推动传统文化与法治精神创造性转化,让法治文化浸润乡土。
优化利益联结,以法治保障共富共享实效。当地聚焦共同富裕目标,全程参与利益联结机制法治化设计,通过房产入股、市场运营、收入分红、福利兜底等形式,构建“政、村、企、民”利益联结体,以公司章程固化村集体控股比例与村民收益分配方式,将文物保护成效与村民切身利益深度挂钩。让村民在共享发展红利中主动守护文化遗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法治共富新格局。
一规之始启新程,法治之力润古村。兰溪以法治创新为笔,以惠民服务为墨,书写了古建保护与共同富裕同频共振的生动样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当地将持续深耕基层法治建设,让法治成为守护文化遗产、赋能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的坚实保障,让更多古村在法治阳光下焕发新生、永续发展。
专家点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师、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研究中心研究员 曹雳
兰溪将法治力量深度嵌入古村保护与发展全过程,以制度创新筑牢文物保护法治根基,以流程再造构建“前端预防、中端协作、末端自治”的闭环管控,以利益联结的法治化设计让村民在共享发展红利中自觉守护文化遗产。这一实践的可贵之处在于,把冷冰冰的法条转化为有温度的古村治理智慧,以法理情相融的方式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让“人人都是文保员”从口号变成了全民自觉。兰溪的探索深刻证明,法治不仅能守住古村的历史根脉,更能激活古村的发展动能,让传统村落既有“颜值”更有“产值”,为古村保护与共同富裕同频共振贡献了鲜活的法治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