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N”,组团就地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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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姚晴佩 汪子深 袁凤良
本报讯 “拿到钱了,心里这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近日,经衢州智造新城劳动争议协同治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调解,货车司机韦某终于拿到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和经济赔偿金,他第一时间给中心的特邀调解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今年2月,因请假离岗4天,韦某收到了所在物流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他认为这不合理,于是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主张工资、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案件进入中心调解后,双方各执一词,金额诉求相差甚远,调解一度“卡壳”。眼看要陷入僵局,中心根据“行业纠纷行业解”的原则,特邀物流行业协会负责人协同参与调解。
“自己人”说内行话,效果立竿见影。行业协会负责人既懂法律又熟行规,他一方面向企业点出其解除程序不规范、合同管理有漏洞,结合行业惯例讲清依法赔偿的利害,另一方面也劝导韦某,其请假流程确实不到位,给公司运营带来了实际影响。一番入情入理的剖析,让双方对立情绪明显缓和。
常驻中心的法官见状趁热打铁,现场指导调解员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回归理性协商。最终,这起纠纷圆满化解,物流公司一次性向韦某支付2.4万元。
不仅是行业内的“家务事”,对于涉及复杂法律政策的疑难纠纷,中心也有一套高效的联动化解机制。不久前,中心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当地某饮料企业员工文某作业时受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产生2万余元医疗费用。事后,双方因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分歧较大,自行协商无果后进入仲裁程序。
案件进入中心后,中心立即启动“仲裁+工会+法院”联动调解模式。工会工作人员、企业工会负责人、特邀调解员多线介入,为劳动者精准解读政策、核算赔偿,同时也柔性对接企业,协调其实际困难。入驻法官充分发挥指导调解作用,帮助调解员对照《工伤保险条例》,厘清企业未缴工伤保险的法定赔偿责任,逐项核算合法项目。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14万元赔偿协议,一场复杂的工伤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不仅仅是解决一起纠纷,今年“五一”劳动节前,法官协同调解员以及工会工作人员走进该饮料企业,开展“工伤维权”专题普法讲座,以案释法普及劳动法律知识,从源头预防该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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