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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的464张车票中402张系伪造

警方循线追查,侦破这起职务侵占案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吴宇哲

  从464张涉案车票入手,嘉兴南湖警方辗转全国多地进行调查,历时一年多,破获一起销售人员靠数百张假车票假发票“报销”52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的案件,并为企业追回损失22万元。近日,涉案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南湖区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将一面写有“优化营商环境先锋,护航企业发展卫士”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中。

  涉案公司是嘉兴某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此前该公司在梳理账目时注意到,销售人员申请报销的费用非常高,随即组织人员核算报销账目,发现问题集中在员工蔡某身上。据办案民警李鸣介绍,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蔡某在该公司负责华南五省销售业务,其向公司提交用于报销的交通费、餐饮费等发票存在多处疑点。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24年3月向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大桥派出所报案。

  接案后,李鸣带队展开调查。由于蔡某任职期间出差地点遍布全国多地,民警先后赴北京、广东、湖南等多地,调取铁路购票记录,向蔡某业务相关同事了解情况,对报销单据中涉及的商家逐一核实,还与各地医学会、公安机关沟通协作,把散布在不同城市、不同名目的账目碎片拼到了一起。

  经过民警一年多的调查取证,案件脉络逐步清晰。蔡某向公司报销费用所使用的464张车票中,有402张系伪造。民警还彻查蔡某其他报销单据的信息,发现其提供给公司的报销材料中,时间、地点、费用明细与实际不符,部分还存在重复报销的情况。

  蔡某到案后,面对民警搜集的大量证据,承认了使用虚假票据向公司报销获利的违法事实。

  蔡某交代,在职期间开展销售业务时,由于携带医疗设备坐高铁、打车跨省出行不便,其多次驾驶私家车出行,但公司并不鼓励私车公用。由于未与公司及时对接,蔡某无法报销自驾产生的费用,便想办法弄来一些假车票,以此向公司报销。

  假票报销获益太快,比正常工作“赚多了”。蔡某尝到了甜头,胆子也越来越大,不断以各种由头开具虚假发票牟利。经南湖公安查证,蔡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报销侵占公司财产52万余元。侦查过程中,民警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而蔡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报销的464张车票中402张系伪造 2026-05-11 28057288 2 2026年05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