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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法治浙江建设二十年系列报道

以法为笔,绘就余杭“绿水青山”新画卷

  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戚燕飞

  从径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络站落地运行,到全国首个水基金信托“善水基金”迭代升级;从公益诉讼多元共治守护生物多样性,到“天空地”一体化智能监管织密防护网……杭州余杭以系统性法治手段推动生态保护从“被动治理”走向“主动智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地生根,为法治浙江建设交出厚重而温暖的生态答卷。

  守护全域生态底色

  作为“浙江经济第一区”的余杭,既有西部富美的田园乡村,也有天目山余脉的生态馈赠,更有千年积淀的历史底蕴。余杭区积极凝聚司法与执法合力,为全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5年8月15日,杭州首个由区内公检法等共同参与设立的径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正式启用,集法治宣传、生态修复、司法研究于一体,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把法庭搬进自然,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余杭法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三解法”,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推动源头预防与末端整治闭环管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碳汇代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受损环境替代性修复方式,引导“破坏者”变为“守护者”。

  为凝聚更大保护合力,余杭法院积极促成杭州各区县法院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倡议书》,余杭区11家区内单位共同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合承诺书》,以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织密司法与执法、生态与文化的双重保护网。

  余杭地处候鸟迁徙重要通道,区检察院聚焦鸟类保护开展专项监督,清理违规网具、整治非法销售,以高质效公益诉讼办案守护候鸟迁徙路,相关工作经验在2025年全球滨海论坛“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通道候鸟保护”主题边会及最高检互联网公益侵害协同治理实务交流会上作交流分享。

  监管对象数量大、分布广、监管人力不足,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领域面临的难题。同时,生态环境问题较为复杂,污染类型多样,各类污染指标动态变化,单纯依靠人工模式,难以满足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迫切需求。为破解传统监管难题,余杭打造了“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管省级试点,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地面巡查、地下监测等多维度设备,建成全时段、全要素、全覆盖立体防护网。系统融合全区涉环保企业的430万条数据,内嵌300余条环保监管规则,推动治理从“经验判断”转向“数据驱动”,污染溯源精准度从50%提升至85%,问题处置时间大幅缩减。

  激活生态富民共富密码

  法治既是生态保护的“高压线”,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余杭以法治打通“两山”转化通道,让生态优势变为发展优势、共富优势。

  在余杭黄湖镇青山村,龙坞水库碧波荡漾。这片曾因农业面源污染跌至Ⅲ—Ⅳ类的水源地,如今稳定达到国家Ⅰ类水标准,守护着4000余名村民的饮水安全。2015年,全国首个水基金信托——“善水基金”在这里正式成立,开启了法治护水的新路径。

  村民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每年获得高于毛竹经营收益20%的生态补偿,基金集中管护1000亩林地修复生态,三年实现水质蝶变。为长效运转,村里建立收益反哺机制,村民从生态产业收益中提取5%—10%注入基金,已累计反哺超100万元,形成“保护、增收、反哺”的良性循环。

  目前“善水基金”累计撬动近3亿元社会资本,带动青山村集体经济连年增长60%,成功创建省未来乡村、3A级景区村庄。村里引入融设计图书馆、1826摄影博物馆等文旅业态30余家,生态富民之路越走越宽。

  如今“善水基金”已升级至2.0版,旨在完成从“想要干净的饮用水”到“让土地、溪流、森林和村庄共同呼吸”的迭代。依托青山未来乡村议事会推进流域共治,农户、村委会、企业、公益组织等多方共商生态议题,50%以上议题聚焦生态保护,以法治完善全域生态治理体系。

  目前,“善水基金”模式已在建德、淳安等地推广,成为可复制的“余杭样板”。

  专家点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师、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研究中心研究员 刘思瑞

  余杭的实践,是法治浙江建设20年生态治理经验的集中呈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与碳汇代偿、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的结合,推动生态司法从惩罚逻辑向修复逻辑转型;“天空地”一体化监管平台以数字技术破解执法人力不足与溯源失准的结构性难题,标志着生态治理从“经验判断”迈入“数据驱动”新阶段。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善水基金”以信托法律工具实现生态价值的市场化变现,形成“保护—增收—反哺”内生循环,已向多地复制推广。系统性法治手段与创新性制度设计的双轮驱动,是余杭打通“两山”转化通道的核心密码。


浙江法治报 法治浙江建设二十年系列报道 00005 以法为笔,绘就余杭“绿水青山”新画卷 2026-05-13 浙江法治报2026-05-1300006;浙江法治报2026-05-1300008;浙江法治报2026-05-1300007;浙江法治报2026-05-1300009 2 2026年05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