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墓碑变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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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胡建兵
近日,有游客在江苏无锡惠山国家森林公园北坡登山线路白云观周边发现,部分登山台阶由裁切后的老旧墓碑铺设而成,碑面留存的悼亡文字清晰可辨。涉事公园回应称,该段台阶由当地寺院及道观多年前集资修建,所用石材系2005年殡葬专项整治中拆除的私墓石材,属于就地取材。将墓碑直接铺设为供行人踩踏的台阶,既严重冒犯逝者人格尊严,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理应严肃纠偏。
在传统伦理与大众认知中,逝者尊严不容侵犯,墓碑作为寄托亲属哀思、标识逝者身份的特殊载体,并非普通建筑材料,即便属于无主墓碑,也承载着生命印记与人文情感。任由带有悼亡字迹的碑体长期被行人踩踏,本质上是对逝者的不尊重,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朴素情感。
相关施工主体本可通过碑面朝下铺设、打磨清除字迹等方式规避伦理争议,实则却未作任何处理;且该问题存续二十余年,园区历次设施维护均未开展整改,足以体现相关单位长期漠视人文伦理与公序良俗。从法律层面而言,即便相关墓碑来源为整治拆除的私墓,处置工作也应当严格遵循法定流程,对无主墓碑依法公告确认后统一妥善安置,直接用作铺路石材明显不符合殡葬遗存处置规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墓碑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该使用方式违背公序良俗,若逝者尚有近亲属,相关行为还涉嫌侵害死者人格利益及近亲属合法权益,权利人可依法主张维权。
该事件也为各地公共空间建设与基层治理敲响警钟,公共工程建设不能只考量成本与实用价值,更应当恪守人文底线、兼顾公众情感,节约开支绝不能凌驾于敬畏生命、尊重传统的基本准则之上。针对历史遗留的争议设施,责任单位不能以就地取材为由敷衍处置,须第一时间落实整改,通过遮蔽碑文、更换路面石材、迁移碑体或设置公示说明等方式消除不良影响,以合规举措彰显社会文明与治理温度。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死者的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依法受到保护,当下应当立即对涉事台阶中的墓碑采取防护遮蔽、整体迁移等整改措施,避免碑体持续被踩踏,亦可将原有墓碑集中安置于纪念区域,以法治方式维护逝者尊严。对于殡葬整治过程中拆除的各类墓碑,不得简单归类为建筑垃圾随意处置,民政、文旅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完善登记、影像存档、分类处置流程,优先采取集中安放、修建纪念设施、移交相关亲属或属地社区等处置方式,严禁随意裁切改造用作建筑用材。
各地还需以此为契机健全制度规范,针对殡葬整治遗留的特殊石材明确全流程处置标准,将墓碑等具备人身纪念意义的遗存与普通建材区分管理,建立统一收纳、专项安置的工作体系,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发生。同时,要将人文伦理审查纳入公共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凡涉及墓碑、宗族纪念构件等承载特殊情感与历史记忆的物料使用场景,必须开展公序良俗评估与社会意见沟通,不得以历史做法、压缩成本为由突破伦理与法律红线。长远来看,各地应加快完善配套制度与行业准则,明确墓碑类遗存的特殊属性与处置要求,以刚性制度约束不当行为,持续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逝者、敬畏生命的文明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