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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新闻

民生案件 先予执行

  通讯员 鹿轩

  本报讯 日前,温州鹿城法院积极推进涉民生案件先予执行,并确定道路交通案件先试先行。2015年10月至12月,该院累计裁定先予执行11件,占新收道交案件14.86%,先予执行到位金额61.5万元,有效缓解道路交通类案件受害人因突增的医疗抢救等大额支出带来的压力,保证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鹿城法院介绍,该院为此类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对于起诉后尚在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原告,法院一般在24小时内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并由专人送达被先予执行的保险公司。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12 民生案件 先予执行 2016-02-01 2 2016年02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