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辰德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对申请人张富正、张付华与被申请人杭州辰德科技有限公司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桐劳仲案字[2015]第0196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