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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和事佬

工资被冒领 这个老乡把他们“坑”惨了

调解员依法定责讨回3万多元血汗钱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山佳怡 陈水莲

  眼看着年关的脚步越来越近,大街小巷的年味盖也盖不住。就在大家伙儿都忙着收拾大包小包的行囊,准备欢欢喜喜回家过年的时候,李明发和他的工友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自己辛辛苦苦在外打工赚钱,到了年底结算工资的时候,却被老板告知工资已经被别人领走了......

  事件

  聚焦

  老乡一走了之 3万多元工资打了水漂

  李明发、候匀等6人都是湖北人。因为家里经济状况都不算好,几个人就相约一起到浙江嘉兴打工赚钱,希望给家里减轻一些经济负担。

  初到嘉兴,人生地不熟的6人在找工作时总是四处碰壁,每天不仅不能赚钱,还有不少的生活费、住宿费支出。就在几个人焦虑、发愁的时候,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同在嘉兴打工的老乡余德友。相比李明发等人的初来乍到,早早就到嘉兴打工的余德友有更多的门路。于是,在余德友的介绍下,李明发等人终于顺利来到嘉兴秀洲区新塍镇,和余德友在同一家金属家具公司打工。虽然只是临时工,却也让李明发等人高兴不已。

  因为这工作来之不易,几个人干起活来也都十分卖力,对余德友这个老乡更是充满感激和信任。在前几次结算工资的时候,几个人还拜托余德友帮忙签字代领。

  几个月后,这份临时工作结束了。因为还没到发工资的时间,新工作又没有落实,李明发等人就商量着先回老家看看,等到年底发工资的时候再回来。可没想到,等他们再次回到嘉兴想要领取自己工资的时候,公司的杨老板却告诉他们,工资已经由余德友帮忙领走了。

  老板的话让大伙儿感到诧异:老板怎么一声不吭就把自己的工资让别人领走呢?不过,出于对余德友的信任和感激,李明发等人当时也没有多想,就准备打电话给余德友要回代领的工资。

  只是,这通电话让李明发等人的打算落了空。一次次按下号码,电话里一成不变地传来“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的回应,让李明发等人感到不安。一打听才知道,余德友领完工资后就离开了公司,而且消失得无影无踪。此时,李明发等人才意识到,自己恐怕是被老乡“坑”了,可是除了知道余德友“老乡”的身份和一个联系不多的电话号码之外,几个人对余德友的了解其实并不多,甚至不知道去哪里找他。

  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的工资,难道就这么打水漂了?这让李明发等人无法接受。眼见自己的工资没了着落,李明发等人情绪非常激动,干脆堵在公司门口,找上了杨老板,要求公司重新发放工资,并到劳动部门举报。在他们看来,杨老板在没有询问过大家意见的情况下,就让余德友领走了工资,得负责任。

  但是,了解事情原委后,杨老板也感到很委屈,毕竟自己已经把工资发出去了,还有签字证明,为什么还要多发一次工资?而且因为余德友也只是一名临时工,公司同样没有他的详细信息,想要找到余德友追讨工资款实在困难。

  因为双方各执一词,几次协商都没有结果,也让这起劳资纠纷陷入僵局。可是,6个人几个月来辛辛苦苦赚下的3万多块血汗钱被冒领,到底该由谁来负责?

  和事佬

  上阵

  依法定责 调解员帮忙讨回血汗钱

  即介入调解。

  “他们在外打工都不容易,遇到这事,情绪都很激动,要调解还得先安抚好他们的情绪。”见到李明发等人时,经验丰富的新塍镇调委会主任叶天林并不急着调解,反而是先给每人泡了一杯茶,聊起天来,并且向他们承诺:“政府一定想办法给他们解决问题。”这无疑给李明发等6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随后,叶天林又从法律的角度,向公司方的杨老板指出,发放工人工资时,应支付给本人,如委托他人代领,领取人应向用人单位出示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单位在见到委托书后,才可以将委托人的工资发给受委托方。

  调解员这样的表态不仅很好地安抚了李明发等人的情绪,也彻底打破了原来的僵局。

  在随后的时间里,当事人双方也都道出了各自的委屈。听完双方的叙述后,叶天林又站在双方各自立场上考虑矛盾的源头,发现此次问题的焦点在于“中间人”余德友,无论是李明发一方,还是杨老板这一方其实都被蒙在鼓里,都被余德友“坑”了。

  在杨老板一方看来,余德友既是李明发等人的老乡,又是他与李明发等人之间的介绍人,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是“自家人”,工资给谁都一样。更何况,之前李明发等人的工资也一直由余德友代领,很容易让他产生误解,也因此才没有要求出具委托书。

  但是,对于杨老板的解释,李明发等人并不接受。因为,对于李明发等人来说,余德友只是介绍他们进厂的一个中间人而已,以前从来不认识。而且之前发工资杨老板是有知会过,经过他们同意后才给代领的,但这次没有任何声响直接就把钱给了余德友,这才导致了此次事件的发生。

  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已经理清,双方在此次纠纷中都存在不当行为。“企业方在工资发放管理上存在失误,李明发等人在工资领取上也不够谨慎,但‘罪魁祸首’仍是余德友。”叶天林说道。然而,现在余德友失联了,如何在现有的当事人之间准确定责,从而正确维护好当事人权益?

  “还是要依法调解,通过法律途径为双方寻找解决办法。”站在法理和情理兼顾的立场上,叶天林表示,余德友已失联,而李明发等人也要回老家,不可能在嘉兴久耗,从双方共同的利益考虑,双方先报警,然后分别在嘉兴和余德友老家协助警方寻找余德友,如果在当月月底仍然没找到余德友,李明发等人的工资则先由杨老板支付,支付后杨老板有权向余德友追偿。这一协议当场得到当事人双方的认同。

  此后,因为余德友仍然没有找到,根据协议内容,首先要确保农民工的工资,目前李明发等6人共计3万多元的工资款,在调解员的监督下已经全部由企业方垫付。

  眼看着矛盾愈演愈烈,新塍镇调委会接到申请后立

  律师

  有话说

  “代领”工资需谨慎

  在日常工作中,同事间代为领取工资是极其普遍的事,但是代领工资有时也会导致纠纷的发生。本案中李明发等人的亲身经历就是最好的警示。

  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葛康律师在分析案情时认为,从几名员工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上讲属于劳动关系,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将劳动报酬发放至劳动者本人手中属于其法定义务。由他人代为领取劳动报酬的,应当有劳动者的明确授权,否则“代领”行为即属无权代理,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因而,在本案中,企业方的杨老板在没有知会李明发等员工的情况下,直接将他们的工资交给了“中间人”余德友,最终导致员工工资被冒领,理应负主要责任。

  同时,本案中存在劳动者平时工资有过他人代领的情况,如果最终涉诉对劳动者本人也是十分不利的。

  为了避免类似“代领”情况的发生,葛康律师在此提醒:作为企业方要从中吸取教训,在发放工资时要依法办事;而劳动者也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找人代领工资一定要慎重,尽量避免找人代领工资情况的发生。

  (文中当事人除律师和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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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 和事佬 00009 工资被冒领 这个老乡把他们“坑”惨了 2016-02-04 2 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