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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至5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联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减资公告 2016-02-04 2 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