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初六赶去提审昨天提起公诉 为的是尽快办案,及时惩处嫌疑人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童剑
本报讯 昨天是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但对桐乡市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沈丹和朱烨来说,已经不是第一天上班了,因为大年初六那天,她们就赶到桐乡市看守所提审了,为的就是让一桩危险驾驶案在节后上班第一天能向法院提起公诉。
2月13日,一起危险驾驶案移送到了桐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七天。因此,公、检、法机关要在7天内完成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为了尽快办案,及时惩处犯罪嫌疑人,大年初六一早,沈丹和朱烨就赶到检察院会合,然后乘车赶往桐乡市看守所。
这起危险驾驶案的犯罪嫌疑人姓朱,今年39岁,在桐乡开有一家投资公司。朱某平时的应酬蛮多,春节前更是每天忙不停。1月29日晚,朱某和几个朋友聚会,席间喝了半斤黄酒。后来,朋友见朱某醉醺醺的,就开车把他送回公司休息。
但是,朱某并不觉得自己喝多了。在办公室喝了几杯茶后,他坐不住了,拿起包开车出门。结果没开出多远,朱某就在路口撞上了一辆小轿车。双方车辆损毁严重,对方车上的三个人都受了伤。经鉴定,一个轻伤一级,两个轻伤二级。
一身酒气的朱某被交警带到医院抽血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朱某酒精含量1.69mg/ml,同时尿液中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这说明,朱某不仅涉嫌醉酒驾驶,还在近期吸食过冰毒,涉嫌毒驾。另外交警还发现,朱某的驾驶执照早在2013年就因为吸毒被吊销。所以,朱某涉嫌酒驾、毒驾和无证驾驶“三重”危险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最终造成轻伤3人、车损3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
像这样,在办案中度过假期,对沈丹和朱烨来说都不是第一次了,“节日放假,对我们来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可以过节,忧的是办案时间也跟着一起‘过’掉了。因为法律程序是不放假的。”更何况,像朱某这样犯罪情节较严重的案件,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都造成了严重威胁,只有早一天通过法律加以惩治,才能早一天还社会一份安心。
另外,经过办理这起案件,两位检察官也想再一次向大家提个醒,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多,把酒言欢时一定要想好酒后绝对不能开车,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酒驾既危害公共安全,最终也会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