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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回港避风 15艘渔船被扣

  通讯员 陈殊妤

  本报讯 近日,因在寒潮期间不服从渔业主管部门指挥,拒不按要求回港避风,舟山市普陀区15艘渔船分别被处以扣船1个月、罚款3万元及全区通报批评的处罚。另外,这15艘违规渔船的船长还必须集中到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接受为期7日的渔业安全生产培训。

  今年1月下旬,全国各渔场出现了寒潮来袭及11级偏北大风的恶劣天气,为积极应对本次罕见寒潮,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于1月18日起,多次通过内部明电、卫星电话、渔船安全救助系统短信、信息中心736电台通知各涉渔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和海上作业渔船,要求渔船在1月22日晚8时之前回港避风,并严禁在港渔船在寒潮影响期间出海生产或航行。

  “浙普渔68728等15艘渔船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侥幸心理,拒不执行回港避风指令,严重违反了渔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农历十五正逢大潮水,刚好是这几艘渔船的作业时间,他们认为自己的船够大,拒不回港避风,直到1月25日寒潮离去,这15艘渔船才陆续回港,结果被守候的执法人员直接扣船。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2 拒不回港避风 15艘渔船被扣 2016-02-17 2 2016年02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