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偷胆真肥 吃吃喝喝还不够
拿上铺盖住进了别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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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龙泉法院通讯员 丁海芳):年纪轻轻的做什么不好,非得四处偷窃,还在主人家里吃饭睡觉,也真是醉了。
啊米(本报记者 高敏):在说谁啊?
丁丁:跟你从头说起吧。去年5月和6月,接连有两个人报警,说是被偷了东西。最先报警的是一家餐厅的老板,他店里点菜用的平板电脑以及茅台酒、矿泉水、椰汁等东西都被偷了。收银台的红酒也被喝得只剩下了半瓶。
啊米:小偷酒量不错嘛!
丁丁:第二个来报案的是胡先生。胡先生家有7层楼高,平时他们只住4楼。7楼他大约有半年时间没上去过了。前段时间,他上去一看,他收藏的青瓷被偷了,而且房间里被翻得乱糟糟的。地上不仅有烟头,还有席子、枕头等。这些日用品都不是胡先生家的。
啊米:难道小偷在他家住过?
丁丁:对的。犯罪嫌疑人秦某,30岁,有5次盗窃前科。秦某说,他从十几岁就开始偷窃,有时候发现偷东西的地方没人住,就干脆在里面吃饭睡觉。胡先生家就是他曾经的一个“窝”。
啊米:把胡先生家当成免费旅馆了。
丁丁:是啊!经法院查明,4个月里秦某共盗窃9次,累计金额达17000余元。秦某因盗窃罪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