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系统办案水平如何
看看这些优秀案例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沈简轩
本报讯 “一边办案,一边及时发出建议,成功促使发案单位完善了9项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和29项行政管理制度……”昨日,省检察院发布2015年度“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的基本情况。在此前各地上报省检察院的67个案例中,入选案例共13个。而上述这段话,就是本报曾报道的原余杭区社保办郑彦君等4人贪污案的入选点评。
一个区社保局临时工,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利用医保报销流程的漏洞,勾结游戏网友伪造材料骗保540万元。该案经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起公诉,贪污社保基金的临时工郑彦君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余3人也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社保报销漏洞等问题,余杭区检察院在办案同时,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这“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除了该案,宁波、温州等地的案例也获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这些案例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代表了浙江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