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丈夫了无“性”趣 妻子起诉离婚
法院最终判离且无需退回10万元彩礼
通讯员 火华
本报讯 为了过上“性”福生活,女子坚持要与丈夫离婚;为了10万元彩礼,男子坚决不同意离婚。这对小夫妻为此两次闹上法庭。
2015年2月,王某(女)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徐某(男),接触一个多月,两人感觉相处还算融洽,考虑到年龄都不小了,两人在父母的催促下很快登记结婚。
可洞房花烛夜,两位主角怎么也喜不起来,尽管双方都很努力了,还是没有把事办成。新娘想可能是因为丈夫结婚累了一天,也没有太在意。
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婚后的一个月里,两人还是没有过上夫妻生活。于是王某催着丈夫一起去看医生,医生诊断认为徐某有生理缺陷,需要做生理和心理治疗。而丈夫徐某却坚信自己没有问题,拒绝治疗,两人矛盾开始激化。
“你婚前隐瞒生理缺陷问题,欺骗了我的感情和我结婚,现在又不听医生的建议配合治疗,我不可能一辈子这样跟你耗着,我们还是离婚吧。”
“我没病,我治什么?离婚可以,但你得把我妈给的10万彩礼钱一分不少还给我妈。”
2015年6月,王某以无法过性生活、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宁波镇海法院申请离婚。审判法官认为,王某称夫妻感情破裂,但徐某予以否认,王某又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只要王某放弃离婚念头,珍惜以往感情,双方多作沟通交流,多为家庭的共同利益着想,夫妻和好还是有可能,因此法院驳回了王某的离婚请求。
在之后的半年里,两人均试着给感情加温,但还是没有成功。2015年12月,王某再次到法院起诉与徐某离婚。法院通过调查取证,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彩礼不需要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