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账时,他拿着顾客信用卡往衣袋上“刷”
宁波“外婆家”盗刷银行卡嫌犯被批捕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江健
本报讯 信用卡明明就在身边,刷卡消费的信息却频频传来,巧的是,其中大多数人都于近期在宁波江东世纪东方“外婆家”有过消费经历。今年1月,宁波江东世纪东方“外婆家”消费者银行卡被盗刷的事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2月23日,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严某批准逮捕。
今年25岁的严某是广东人。去年11月,严某在广州某公共厕所发现卖银行卡盗刷机的小广告。经联系,他从对方那里买来一台银行卡盗刷机,并学习了盗刷技巧。卖家说,会主动联系他,帮他把盗刷的银行卡里的钱取出来。之后,严某就带着盗刷机辗转深圳、北京等地,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作案机会。
去年12月底,严某来到宁波,顺利应聘成为世纪东方广场“外婆家”的服务员,开始偷偷使用盗刷机:每次客人要买单,把卡交给他后,他就先用放在衣袋里的盗刷机将银行卡信息复制下来,再按正常流程用POS机刷卡,等客人输密码时,偷偷看着并记下。
在“外婆家”工作的一周内,严某用这样的方式盗刷了16张银行卡信息并分别记住了密码。今年1月4日,严某回到广州,和卖盗刷机的男子读取了16张卡的信息,并用密码一一配对。最终有两张卡的信息与密码配对成功,被严某以1.47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对方。
严某在宁波尝到甜头后,很快转移“阵地”,相继去了金华、苏州等地,打算找个工作继续盗刷。1月17日,严某在苏州被捉拿归案,并被当场缴获银行卡盗刷机1只、记录银行卡密码的便笺纸等物品。
严某交代,其实他在去年12月初就到过宁波,当时在海曙区某火锅店当服务员,也是工作了一周的时间,他用相同的方式盗取了24张银行卡的信息和密码,只是那次没有一张银行卡被盗刷成功。
针对越来越多的银行卡盗刷现象,检察官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一旦收到银行卡异常信息,应及时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必要时冻结账户,若发生被盗刷的情况,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