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检察建议,违法排污被移送公安
玉环检察院监督环保局移送环境违法案件5起
本报记者 周国新 通讯员 江侠
本报讯 为保障“美丽玉环”和“舌尖上的安全”,玉环检察院日前开展了环保和食品药品领域“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并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侦监工作的副检察长为组长,负责牵头协调。
2015年以来,专项小组已先后走访环保、食药监、工商、质监、农业、国土等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了解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执法和立案侦查情况,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建立台账按月查阅制度。
月查制度很快得以奏效。2015年11月17日,玉环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在查阅台账的过程中,发现玉环县环保局查获的一起违法行为涉嫌犯罪。
2014年6月,违法行为人饶某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报环评、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办起了模型加工坊,模型加工所用原料中含有铜、镍。饶某聘请吴某负责冲洗等工序。吴某在冲洗产品过程中,将清洗电镀产品后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玉环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加工点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该加工点洗手槽边上地面废水、洗手槽南面围墙外地面废水中的铜含量均超出标准限值3倍以上。违法行为人饶某指使吴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已严重污染环境,两人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根据这一情况,玉环检察院向玉环县环保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玉环县环保局将本案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2015年12月30日,玉环县公安局向玉环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饶某、吴某。2016年1月6日,玉环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两人批准逮捕。
2015年至今,玉环检察院侦监科已监督玉环县环保局移送案件5起,涉案嫌疑人8人,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