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平 安

法院公告

2016年8月30日

  (2016)浙0304民初3182号

  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温州市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何崇琴: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温州市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何崇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183号

  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温州市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何崇琴: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温州市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何崇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184号

  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温州市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何崇琴: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温州市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何崇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185号

  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温州市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何崇琴: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温州市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何崇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700号

  周会学、邢香枝: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春晓纸业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18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26民催1号

  申请人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昆阳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

  二、公示催告的票据:出票日期日期为2015年12月29日,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6月29日,票面金额为50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南乔治白服饰有限公司,背书人为河南乔治白服饰有限公司、温州市华展纺织品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协友毛纺工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华盛事业有限公司、江阴市鹏雁服饰有限公司、江阴市申达针织厂有限公司、江阴祝塘新力热能供应有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昆阳支行,号码为10200052/24272114的一份银行承兑汇票。

  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止。

  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除权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6民初2197号

  张建敏:本院受理原告卢立定、黄大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26民初2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6民初4394号

  朱正洲、蔡德翠:本院已受理原告王祥挺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7日下午2时45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平阳县人民法院

  蒲涛:本院受理原告丁士杰、刘银辉诉被告蒲涛、万仁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资款32378元。本案由审判员包崇鸽担任审判长,与助理审判员季暄燃、人民陪审员肖丽君三人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10时在本院鳌江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逾期将依法判决。平阳县人民法院

  庄文斌:本院受理原告项志林诉被告庄文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依法责令被告庄文斌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4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5月28日起按双方约定赔偿违约金借款金额千分之五支付日违约金至借款清偿日止的利息。本案由审判员包崇鸽担任审判长,与助理审判员季暄燃、人民陪审员肖丽君三人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6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鳌江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逾期将依法判决。平阳县人民法院

  潘晓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隆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潘晓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一、依法判决三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5275938.03元;二、依法判决三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1266224元(自2015年2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暂计至2016年5月31日);三、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2532448元(自2015年2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暂计至2015年5月31日);四、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补偿款334100元;五、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本案由审判员包崇鸽担任审判长,与助理审判员季暄燃、人民陪审员肖丽君三人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6年11月4日下午15时在本院鳌江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逾期将依法判决。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05民初556号

  陈素辉:本院受理原告郭海山诉你及庄玉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现定于2016年12月6日9时在本院小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由代理审判员董文锐、人民陪审员张孚世、人民陪审员叶丽月组成合议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5民初290号

  郑元福、王国忠:本院受理原告李小虎与被告郑元福、王国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5民初2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洞头区人民法院

  夏银娇、黄元富、吴益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被告夏银娇、黄元富、吴益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日14时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2301号

  浙江众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众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2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6408号

  吴升斌、倪瑞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6505号

  薛金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你及温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6802号

  姚宾:本院受理原告金云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6900号

  丁雷、张建义: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7002号

  张彩乐、乐清市昊达鞋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诉你们及陈立献、支新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2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7513号

  乐清市东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杨芬微、李剑云、杨微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24民初2932号

  陆正奇:本院受理原告邵益兄诉被告陆正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50万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按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年利率6%计算,从起诉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止;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30日。答辩期满后,本院定于2016年11月29日8时30分,由代理审判员许肖月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金小平、戴巧珠组成合议庭,在岩头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4民初3164号

  江红敏:本院受理原告周伟锋诉被告江红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偿还借款32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万元为基准,按月利率15‰计算,从2015年4月7日计算至履行完毕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30日。答辩期满后,本院定于2016年12月1日14时30分,由代理审判员许肖月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金小平、戴巧珠组成合议庭,在岩头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永嘉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法院公告 2016-08-30 2 2016年08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