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Q聊

厨房里天天有人来煮方便面吃 却不是自己家的人

这碗面代价不小

  人群(秀洲法院通讯员 叶婷):快过年了,这段时间可一定要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小偷也盘算着发“年终奖”呢!

  啊me(本报记者 高敏):说得对,这事儿可马虎不得。

  人群:我们这有户老张家,之前可被一名小偷吓得不轻,一家老小都不敢住家里,要到外面租房。

  啊me:怎么回事?

  人群:老张家里本来恰逢新农村拆迁,全家人都住在过渡房里,没想到住进去后就频频遭小偷光顾。虽然丢的不是贵重东西,但有人能自由出入,让老张觉得不安全,只好搬出去了。

  啊me:这小偷胆子够大。

  人群:老张报警后,警方很快就抓到人了,一个21岁的四川小伙子,叫小光,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曾因盗窃多次被判过刑。这次被抓,他还一脸懵圈地问,“在他家煮个面吃,也算犯法?”

  啊me:潜入老张家是为了吃面?

  人群:你听我说下去嘛。小光交代,2016年9月5日傍晚,他第一次踹门进入老张家,屋子里空无一人,翻箱倒柜只找到了11块钱和一包方便面。小光觉得肚子饿,就在老张家厨房把方便面煮了吃掉了,离开时骑走了停在门口的一辆自行车。

  啊me:连吃带拿,真是够了。

  人群:此后小光就惦记上老张家的厨房和方便面了。第二天上午,没饭吃的他骑着自行车又去了老张家,进屋后又煮了两袋方便面吃。到了下午,饥肠辘辘的小光第三次光顾,继续在厨房煮了两包方便面。

  啊me:回到小光的问题,偷吃面也要判刑?

  人群:不止是偷方便面,经查,小光还在2013年6月在宁波一小区里偷过解码器及DVD影碟机各一台,价值9000元。因为小光多次入户盗窃,又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昨天,我院以盗窃罪判处小光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啊me:年纪轻轻的小伙子赶紧找工作自食其力,别再惦记人家的方便面了。


浙江法制报 Q聊 00005 厨房里天天有人来煮方便面吃 却不是自己家的人 2017-01-05 2 2017年01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