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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新岸

善用规矩意识 让“刺儿头”走上正轨

  本报记者 陈立波 通讯员 梅晓飞

  本报讯 “谢谢你,队长,我一定会听你的话,安心回家过日子,再也不惹事了。”近日,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人员李某某提前解除强制戒毒,在帮教民警将他送出戒毒所后,他握着民警的手不停地道谢。

  李某某,今年50岁,出生在黑龙江哈尔滨市一工人家庭,父母因工作原因对他疏于管教,他很小就与小伙伴到处打架惹事,20岁时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入狱3年,出狱后离开老家到外地打工。2015年1月在台州因吸毒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于当年4月被送进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2年。

  入所后,从小到处惹事耍狠的李某某明显不适应戒毒所内的生活,第一天就跟其他戒毒人员因琐事发生了打架事件,很快成了所里出了名的“刺儿头”。对于民警的思想教育工作也是敷衍了事。

  “做事情都应该有规矩,就像你以前讲江湖规矩一样。”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帮教民警决定利用李某某江湖义气较重的性格特点开展帮教工作。他旁敲侧击地向李某某介绍了法律法规及所规所纪,讲解跟禁毒有关的法律政策,以及强制隔离戒毒的相关政策,并帮李某某树立了一个短期的戒治目标。同时,帮教民警还安排心理咨询师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培养健康心理。

  “你的年纪也不小了,以后还是应该干点正事。”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疏导,帮教民警适时向李某某传递生存危机意识,纠正他错误的人生观,增强他戒治的信心。

  慢慢地,李某某的戒治态度有了较大的转变,错误的人生观、淡漠的亲情认知和敌对心态都一一得到纠正,每月按规定超额完成习艺劳动任务,较为融洽地融入集体当中,在纪律、内务卫生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大进步,并形成了戒治工作的良性循环。


浙江法制报 新岸 00010 善用规矩意识 让“刺儿头”走上正轨 2017-01-05 2 2017年01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