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4月26日
(2017)浙0102民初631号
顾建峰:原告周立波诉被告顾建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1018号
郑飞、肖为军、郑英:原告浙江中安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393号
蔡日旺、金晓君:本院受理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9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339号
董直还: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1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324号
龚恒: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325号
顾武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7号
杭州银德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269号
杭州银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昌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判决解除原被告之于2016年2月28日签订的《车辆抵(质)押货款合作协议书》;2、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归还原告保证金5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等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322号
金林荣: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4768号
卢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47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5938号
王联明、王文月、杭州联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俞伟女与被告你们及衢州市新建联农产品农产品有限公司、王建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浙0106民初5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执民字第3581号
王洲:浙江和银典当有限公司与你和童洪刚、杭州同心圆钱币文化有限公司一案,本院已作出拍卖你所有的翡翠摆件9套、翡翠挂件48件、翡翠戒指4枚,共计61件物品的执行裁定书。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杭州诚正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杭诚价(2016)评字第052号关于翡翠摆件等物品的价格评估报告书及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5)杭西执民字第3581号执行裁定书。杭诚价(2016)评字第052号关于翡翠摆件等物品的价格评估报告书载明:王洲所有的翡翠摆件9套、翡翠挂件48件、翡翠戒指4枚,共计61件物品的评估值为2709333元。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5)杭西执民字第3581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王洲所有的翡翠摆件9套、翡翠挂件48件、翡翠戒指4枚,共计61件物品。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715号
吴桂良:本院受理原告王晓杰诉你方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执法执纪监督卡、诉讼执行风险须知、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23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7025号
杨波:本院受理汪国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7025号民事判决书:一、杨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汪国平借款本金30000元,并赔偿逾期利息损失(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5年9月6日起计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二、杨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汪国平律师费2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6495号
张小琴:本院受理张奇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649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张奇的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2259号
郑琦、张丽:本院受理原告郑振宇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偿付借款、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赔偿利息损失,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2987号
杭州三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荣井点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7755号
郦惠民: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跃阳诉被告郦惠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77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3757号之一
卢樟辉、许明亮、俞王中、俞美忠: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市余杭区钱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立木、卢樟辉、杜秀良、许明亮、应敏、俞王中、俞美忠、浙江方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金桥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10民初1375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3762号之一
卢樟辉、许明亮、俞王中、俞美忠: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市余杭区钱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应敏、卢樟辉、杜秀良、许明亮、黄立木、俞王中、俞美忠、浙江方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金桥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浙0110民初1376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1148号
裘淙涵:本院审理原告杭州众安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裘淙涵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10民初111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2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8191号
汪甫明:本院受理原告唐再泉诉被告汪甫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10民初181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2842号
吴嘉洁:本院受理的原告黄钢诉被告吴嘉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浙0110民初2842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9午在本院余杭法庭第三审判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766号
浙江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被告浙江尽心医药有限公司、浙江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孙亮、许晓娟、金考志、黄凤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770号
浙江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被告浙江尽心医药有限公司、浙江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孙亮、许晓娟、金考志、黄凤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798号
浙江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被告浙江尽心医药有限公司、浙江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孙明、戚颖芳、金孙亮、金考志、黄凤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2752号
郑世军:本院受理的原告闻卫娣诉被告郑世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22民初1520-1号
范东升:本院受理原告包骏峰诉被告范东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未能直接向你送达有关诉讼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有关诉讼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范东升归还原告借款4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桐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