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发文警调衔接
通讯员 鲍利英
本报讯 近日,临海市法院与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警调衔接”驻所(队)调解室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确定了在立案大厅设立驻所(队)调解室调解司法确认对接中心,在杜桥、白水洋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分中心,从事司法确认的对接和管理。同时,《意见》对司法确认案件的受理范围和程序也都作了明确规定。
通讯员 鲍利英
本报讯 近日,临海市法院与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警调衔接”驻所(队)调解室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确定了在立案大厅设立驻所(队)调解室调解司法确认对接中心,在杜桥、白水洋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分中心,从事司法确认的对接和管理。同时,《意见》对司法确认案件的受理范围和程序也都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