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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时政

“高效用海”和“保障碧海”并重

省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17条意见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范跃红 

  本报讯 要通过司法办案为试验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也要加强对海洋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绿色有序用海……近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提升我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舟山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水平和实效。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服务保障(浙江)自贸试验区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的职能定位,积极更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司法理念,勇于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既适应自贸试验区国际化、法治化要求,又符合司法规律的高效运行的检察工作新模式;要依法打击自贸试验区内刑事犯罪活动,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强化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注重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司法保护,注重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在立足执法办案的同时,还要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等。

  《意见》特别指出要加强对海洋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绿色有序用海:树立“高效用海”与“保障碧海”并重理念,密切关注自贸试验区油品全产业链项目实施过程中,油品储存、运输、供应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关注石化、矿石基地建设、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海洋污染事故;关注海事服务基地船舶加油、排放、泄露、倾倒油类、污水或其他有害物质排放等污染事故;积极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保护好海洋生物资源;利用与浙江省环保厅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和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机制,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对海洋环保专项检察工作和环保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组织机构,自贸试验区所在地的舟山市检察机关要成立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按照机构精简、资源整合、功能配套、运转高效的要求积极设置舟山市检察院派驻自贸试验区检察室,建立促进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的联动机制、加快“智慧检务”建设等。

  “舟山作为自贸试验区的主战场,舟山检察是浙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的主力,将全力推进《意见》措施的落地见效。”舟山市检察院检察长黄辉表态说。


浙江法制报 时政 00002 “高效用海”和“保障碧海”并重 2017-09-04 2 2017年09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