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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司法行政

温岭:

构建矛盾“大调解”体系

等级调解员考试
纠纷调解现场

  本版撰稿 本报记者 周国新 通讯员 陈新 杨周才 张健

  本报讯 近年来,温岭通过组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初步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有效促进了跨地区、跨行业和复杂疑难纠纷及群体性纠纷的及时化解。

  自2009年成立以来,温岭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587件,调解金额4.74亿元,接待来访25000人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台州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温岭市医患纠纷调处先进单位”等。

  温岭始终把构筑多层次、复合型的组织网络作为“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健全了市、镇(街道)、村居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做到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同步到位。在此基础上,温岭进一步整合资源,延伸触角,有效构筑了“大调解”工作平台。

  温岭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医疗纠纷、涉诉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信访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国土资源纠纷、海洋渔业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等9个调解工作室。调委会有专职人民调解员32人,并邀请16个镇(街道)的调解员适时参与调解。调委会成立以来,调解成功率达100%。

  温岭各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也很高,仅去年共受理矛盾纠纷2298起,调处成功2287起,调处成功率为99.5%。

  近年来,温岭在强化巩固人民调解基础地位的同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地融于一体,积极探索多元联动、多措并举的“大调解”工作新机制。比如,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将人民调解贯穿于纠纷当事人的诉前、诉中、诉后各个阶段,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在渔民作业伤害案件方面,调解员发挥专业特长,提供技术支持,做好案件的调处工作,2014年以来,共受理、调解各类疑难复杂海事纠纷324件,其中重大海上人身伤亡赔偿纠纷16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完善和推广“司法、信访、110”联动调解工作机制,温岭通过设立联合调解服务窗口,以及建立纠纷管辖分工、纠纷移送等制度,采取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中,温岭还十分注重强化保障机制建设,不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力量配置和经费投入,并进一步落实责任。

  根据学历、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调解员可参与评级。目前,温岭共有一级调解员36人、二级调解员93人、三级调解员223人,占全市调解员总数的7.4%。通过调解员等级评定,进一步巩固和壮大了调解员骨干队伍,优化了队伍结构,促进了调解员队伍向半专职化、专职化方向发展。


浙江法制报 司法行政 00008 构建矛盾“大调解”体系 2017-10-10 2 2017年10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