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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我省矛盾纠纷化解再添生力军

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要全面推开

  本报记者 陈赛男 

  本报讯 昨日,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今年10月16日,最高院、司法部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我省是全国推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11个省份之一。

  据了解,浙江有近1500家律师事务所、1.6万余名专职律师,资源优势十分明显,并且在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前,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律师调解的试点范围、工作模式、资质条件、案件范围、工作程序、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意见》确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并在每一地区选择1至3个县(市、区)作为律师调解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和推广。从试点情况来看,律师调解对于节约司法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形成止诉息讼的社会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昨天的动员部署会上,杭州中院、宁波中院、绍兴中院和杭州律协等4家单位,以及34个县(市、区)已确定为我省即将打造的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示范机构。另外,全省各级法院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及时编制律师调解员名册,将名册在诉讼服务中心和官网上公开,并公布监督电话。

  会上,已经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单位作经验交流。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沈田丰说,社会上的矛盾冲突争议纠纷,80%以上属于主要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存有调解空间。而律师熟悉法律,密切接触纠纷,容易获得当事人信任,完全有可能成为社会争议矛盾纠纷冲突解决的一支重要力量。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要全面推开 2017-12-01 2 2017年12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