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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丽豪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丽豪(身份证号:330304198403103931)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温州豪润实业有限公司等四户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周丽豪,截至处置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温州豪润实业有限公司等四户债权总额为13476.66万元(具体详细信息见附表)。该四户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周丽豪,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周丽豪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周丽豪 

  2017年12月1日

  截至2017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丽豪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12-01 2 2017年12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