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7年12月26日

  (2017)浙0108民初5932号

  肖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航申快递有限公司诉被告肖冰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4月9日10时4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6017号

  潘米福: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酷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潘米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4月12日14时1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6110号

  浙江新空气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珂娜朵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新空气工艺品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4月12日10时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6172号

  义乌市洁奈工艺品厂:本院受理原告珂娜朵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义乌市洁奈工艺品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4月12日9时4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6627号

  扬州市维扬区艺龙玩具商行: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扬州市维扬区艺龙玩具商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4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6632号

  广陵区强哥玩具商行: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广陵区强哥玩具商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4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6610号

  闫照意: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闫照意、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4月12日14时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740号

  李剑光:本院对原告沈福堂诉被告李剑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3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641号

  霍志田:本院对原告浙江锐拓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霍志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3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再2号

  杭州舜弘卫浴有限公司、李军、金莉丽、许建江、杭州欧尼卫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申请再审人杨梅与被申请再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杭州舜弘卫浴有限公司、杭州欧尼卫浴有限公司、许建江、许建良、李军、金莉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4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17-12-26 2 2017年12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