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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蔡德恩:

  根据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温州九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对淮安金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温州九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金额为18,998,326.57元及利息和违约金,权利范围包括相应工程款项的优先受偿权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贵方作为上述债权的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现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通知贵方,要求贵方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方温州九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上述债权的担保义务。(联系人:陈加颂;联系电话:15958723232)。

  特此公告!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九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年12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12-26 2 2017年12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