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陈法亮:给被告人上一堂“情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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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法亮在法庭上给被告人“上了一课” |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瓯文
本报讯 新年上班第一天,早上9点不到,温州瓯海法院法官陈法亮就披上法袍,匆匆走向审判法庭。手里那叠厚厚的卷宗下,藏着一个爱与恨交织的故事。陈法亮决定,借着庭审的机会,给被告人张某“上一堂课”。
事发经过简单明了。2017年9月13日17时,温州某服装厂的员工下班后,在工厂食堂吃晚饭,王某和同事潘某、赵某相对而坐,同桌的还有女同事孔某。
王某刚扒了几口饭,突然,一名男子从背后用左手抱住他的头,右手握着一把特殊的大剪刀,狠狠扎进他的脖子。食堂里众人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潘某、赵某赶紧跑过来把那名男子拉开。
行凶的正是张某,他被当场抓住,随后被民警带走。工厂管理人员则迅速把王某送到医院抢救。
张某也是王某在服装厂的同事,为何会突然做出如此过激的举动呢?原来,张某一直在追求孔某,平时经常通过微信向她示好,但孔某明确表示,她对张某并没有好感,不同意交往。
张某并不死心。事发前几天的某个晚上,他冲到孔某的寝室当面向她表白,但被当场回绝。孔某还说,让张某今后不要再追求她。
“我以后再也不会找你了!”自尊心受挫的张某撂下一句话。
然而,年轻人的爱情,哪能那么容易放手。事发当天,张某在食堂看到王某与孔某同桌吃饭,想起以前听说过王某有意追求孔某,顿时怒火中烧。越想越恨,张某拿着工厂里剪线头的剪刀就冲上去了。
经鉴定,王某颈部被刺,致喉部穿10个孔,损伤程度重伤二级。幸好及时送医,没有发生更严重的后果。
事实上,根据孔某的说法,她根本不认识王某,王某也只是向其他同事打听过孔某的姓名而已。
法院认为,张某持械杀人未遂,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系未遂犯,且坦白情节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自始至终,除了回答陈法亮的提问外,庭审中,张某没有多说一句话。陈法亮倒是语重心长地多说了几句:“追求爱情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处理情感纠葛还是得理智一点,要避免走向极端而发生犯罪行为……”
张某听到最后,深深地朝法官望了一眼,沉默着被法警带下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