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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义乌市鑫挺人造革有限公司 义乌市挺昕进出口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义乌市挺昕进出口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义乌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5日裁定受理义乌市鑫挺人造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挺公司”)、义乌市挺昕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挺昕公司”,两家公司合称“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今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债务人基本情况

  义乌市鑫挺人造革有限公司系一家生产与销售人造革制品的有限公司,坐落于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义南工业区,占地面积3332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7万余平方米,是中国人造革合成革专委会核心单位。拥有四干四湿八条生产线,产品涵盖干法、湿法中高档PU、水性PU绿色环保防污阻燃多功能家具革、装饰革、沙发革、箱包革、鞋用革、汽车革、证件革等人造合成革。

  挺昕公司坐落于浙江省义乌市后宅新凉亭工业区,占地面积为2109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万余平方米。

  根据法院指定的评估公司对债务人现有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市场价值为19170.8216万元(其中不动产为16783.54万元,动产、无形资产为2375.7816万元,车辆为11.5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12日,管理人共登记债权21笔,申报债权金额合计450891207.03元。管理人审核后初步予以确认的债权18笔,核定的债权金额为254905522.4元。具体债务情况,以义乌市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战略投资人基本条件

  1、战略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资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获得债务人资产所需对价,并有足够资金支持债务人的运营;

  3、有类似的人造革项目投资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募方案

  1、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意向战略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自然人身份材料或企业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投资意向书应当包括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等说明。

  2、缴纳保证金

  意向战略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后十日内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该保证金在意向战略投资人经管理人评审后未成为债务人正式战略投资人时十日内无息退回,或者通过法律程序直接冲抵投资资金。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17时。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献华律师 、楼雪梦律师 。

  2、联系方式:0579-85332669、0579-89897789。

  2、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城中西路16号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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