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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1月8日

  (2017)浙0381破201号

  本院在执行浙江高美高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美高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高美高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征得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并于2017年12月21日裁定受理高美高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7年12月25日,本院指定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为高美高公司管理人。因高美高公司法定代表人项国宵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破产清算受理裁定书和履行义务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高美高公司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高美高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3月16日前,向管理人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时代大厦A幢4楼,联系人:刘天祥,联系电话:1358756562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高美高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3月23日8时4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高美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83号

  本院在执行温州华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旭矿业公司)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华旭矿业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征得债权人杨彩娥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并于2017年12月5日裁定受理华旭矿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7年12月27日,本院指定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为华旭矿业公司管理人。华旭矿业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3月16日前,向管理人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地址:浙江省瑞安市时代大厦A幢四楼;联系人:刘天祥、沈逸凡;联系号码:13587565620、1895885068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华旭矿业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8时45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华旭矿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77号

  本院在执行浙江香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进出口公司)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香溢进出口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征得债权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并于2017年12月6日裁定受理香溢进出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7年12月27日,本院指定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为香溢进出口公司管理人。香溢进出口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3月20日前,向管理人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地址:浙江省瑞安市时代大厦A幢四楼;联系人:刘天祥、沈逸凡;联系号码:13587565620、1895885068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香溢进出口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3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香溢进出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78号

  本院在执行瑞安市宏欣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欣水产公司)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宏欣水产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征得债权人瑞安瑞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并于2017年12月6日裁定受理宏欣水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7年12月29日,本院指定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为宏欣水产公司管理人。宏欣水产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3月21日前,向管理人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民路3号;联系人:陈周;联系号码:1395883019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宏欣水产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3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宏欣水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81号

  本院在执行瑞安市鑫祥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公司)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鑫祥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征得债权人张胜华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并于2017年12月5日裁定受理鑫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17年12月29日,本院指定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为鑫祥公司管理人。鑫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3月26日前,向管理人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民路3号;联系人:陈周;联系号码:1395883019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鑫祥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3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鑫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4802号

  卢成安: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市支行与被告卢成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48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5630号

  陈宣宝、郑国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茗屿支行诉被告陈宣宝、郑国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56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10457号

  黄立琬: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阳支行与被告陈雷、黄立琬、谷霞飞、朱斌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4月13日8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7256号

  包利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包利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72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5414号

  高爱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高爱金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54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5415号

  黄利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黄利巧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54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7243号

  郑晓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郑晓隆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72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蒋虹、方铭:原告程天清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6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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