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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全方位司法保护未成年人

我省率先启动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范跃红 龚婵婵 

  本报讯 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部署,决定2018年在浙江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昨天上午,省检察院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这一试点工作。这也意味着,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手段落实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的未检工作4.0版来了。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旨在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最大限度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浙江力争通过1年时间,建立一批专业化办案机制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工作模式、打造一批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培育一批涉未刑事执行与民行检察领军人才与团队,为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涉未刑事执行与民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提供浙江样板、贡献浙江智慧。

  据此前省检察院印发的试点方案,本次试点工作内容主要集中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派驻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监护侵害与缺失的监督、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监督、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等7个方面。其中,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参与看守所检察监督、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监督三项内容的试点单位为全省各级检察院,未成年犯管教所派驻监督试点单位为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试点单位为宁波、绍兴地区两级检察院和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监督、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等民行检察业务由各市级检察院分别确定1至2个试点单位开展试点。

  这次试点工作可谓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的又一座里程碑。据了解,我国未成年人检察经历了从单一的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到罪错未成年人与被害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综合保护的发展转变,以及从单一使用刑事手段到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全方位保护的发展转变。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综合保护已成为衡量少年司法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指标,同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手段落实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成为未检制度成熟定型的鲜明坐标。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发展迅速,不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分管分押专项检查、看守所派驻未检工作室等涉未刑事执行、民行检察业务工作,在探索中积累了经验,也为试点工作打下了基础。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全方位司法保护未成年人 2018-01-10 2 2018年01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