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的出租车要大变样了,价格也可能会调整
通讯员 方智斌 张程
本报讯 日前,舟山市府办发布《关于推进市区巡游出租车行业改革和品质提升的实施意见》。在新的一年里,舟山市将实施巡游出租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据了解,春节前后,舟山的出租车辆将结合本地特色,统一在车身涂上鲜艳明快的黄色金属漆,并将顶灯更换为简洁美观的出租标志,安装车载智能终端设备、GPS定位、计价器、摄像头、服务评价器和防护栏。同时,该市新增的更新车辆,主要参数应达到车长4600毫米、车宽1700毫米、轴距2600毫米及以上的车身标准;动力性能上,出租车的发动机燃油功率需达到80千瓦、燃气功率应在70千瓦及以上;此外,该市还鼓励企业新增中高档次出租汽车入市。
在保持巡游出租车总量稳定的基础上,舟山市将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鼓励优质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不断增强规范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与此同时,该市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5年期限政策继续执行,对历史遗留的部分经营权7年期限的出租车,进一步鼓励其按规定提前报废重新处置,对经营权到期超过6个月不更新的企业及时收回其经营权。
目前,舟山市巡游出租车采用政府定价形式。随着中高档出租车逐步增加,舟山市将推动巡游出租车运价逐步从政府定价向政府指导价转变,试行巡游出租车运价高峰期、节假日浮动价,针对车辆档次制定不同运价,实行高档车高运价。
从2018年春节开始,舟山市将全面开展出租车改革与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按照“政府牵头、统一部署、市区联动、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行业改革和品质提升各项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行动中,监管部门将对巡游出租车经营中存在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按规定收取运费、拒载、强行拼载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有效投诉案件,做到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1月1日开始,舟山市将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车行业从业资格管理和驾驶员信用考核,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将多次被有责投诉或查处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在全行业通报,情节严重的由运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禁止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的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