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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浙江三雄麒鞋业有限公司、普正控股有限公司、温州佰姿鞋业有限公司、季克旺、季光武、季小雄、季小麒、王芙蓉、张菊玉:

  基于贵方于2015年5月2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下称“民生银行”)签订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及附属《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等文件,民生银行已依约履行放款义务。然而,贵方并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7年11月20日,尚欠民生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897.4万元,贷款利息及罚息148.62万元,以及因贵司违约而造成的其他费用损失。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生银行已于2017年12月29日将上述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权益转让给郑豪,根据民生银行(“转让人”)与郑豪(“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人”已将其对浙江三雄麒鞋业有限公司的贷款本金897.4万元及相应利息的全部权益,于2017年12月29日依法转让给“受让人”。

  请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担保义务和其他义务。

  特此函告!

  受让人联系人:杨利旭 联系电话:18968773666

  民生银行联系人:诸  冰 联系电话:13957777707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债权转让公告 2018-01-10 2 2018年01月10日 星期三